西藏:歌以传情 歌以咏志
许娟   发布时间:2012-09-11 14:44:00   来源:西藏商报

  “歌者,长引其声以诵之也。”这是《说文系传》中对“歌”的解释。鲁迅先生曾说:“我们的祖先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这些“杭育杭育”就是最早的歌。《吕氏春秋·音处》中记载了涂山氏之女派侍女于涂山之阳等候夏禹归来,女歌曰:“侯人兮猗!”被视为“始作南音”,这是人们借歌来抒发情感。《诗经》中“国风”是当时北方15个地区的民歌,如《魏风·硕鼠》中:“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爱得我所?”唱和的语言中不但叙述了一定的社会现实,也抒发了歌唱者对于美好“乐土”的向往,而流传至今的汉乐府名篇《孔雀东南飞》《木兰辞》则已经将曲折完整的故事情节融入到人们传唱的歌声中。

  西藏素有“歌舞的海洋”的美称,这里有历史悠久、叙事完整的神秘的格萨尔说唱;有或抒发情感或咏唱志向的古典诗歌;有盛满浓浓热情的酒歌;还有孩童游戏玩闹时充满童趣的儿歌……这些富有民族特色的歌,是西藏传统文化中璀璨的一道七色光。在西藏,早在藏文字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民歌就以口头文学的形式,广泛传唱于民间。等藏文字出现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民歌开始运用比兴手法,更形象更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了。传唱千年而依然活在民间的格萨尔说唱,是在藏族古代神话传说、诗歌和谚语等民间文学的丰厚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作为一种史诗吟唱形式,它代表着古代藏族文化的最高成就,同时也是一部形象化的古代藏族历史。

  而流传在民间的各种歌谣,如情歌、酒歌、婚礼歌、儿歌等,可诵、可唱并能随歌伴舞,形式多样,大多源自民间,内容也多反映雪域高原上人们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情感愿望。如仓央嘉措的情歌:“在那东山顶上,升起洁白的月亮,玛吉阿米的脸庞,浮现在我的心上。”表现的就是男女青年互相爱慕和思念的心情。而最常见的酒歌,多是赞美青稞酒的香醇、酒具的精美、客人的尊贵、情意的深厚等,歌词旋律也各有不同。在节日里、聚会中,少不了要端起酒杯唱起酒歌,这时的酒已不再是酒,而是浓浓的情意,是礼仪的载体。如迎宾送客时、欢庆节日时、亲朋聚会或集体劳动之余,都要喝酒。酒歌也不仅为劝酒而唱,而是喝酒就要唱歌,认为“如果酒没有歌,那就像清水般没有味道”。歌助着酒,酒乘着歌,渗入到西藏世俗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儿歌则是孩童们游戏玩闹时诵唱的,多是童声合唱,一节一拍,充满童趣。

  高原厚土之上的格萨尔说唱、酒歌、古典诗歌、儿歌、阿嘎等各种广泛流传于民间的歌谣,为您揭开西藏民歌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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