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民:文化产业开发绝不能破坏西藏原有文化风貌
汪东亚 桑吉卓玛   发布时间:2009-11-30 13:52:00   来源:中国西藏网

  西藏的发展是令人瞩目的,但是远离西藏的人们始终担心,西藏陆续展开的文化产业项目开发和建设会给西藏传统的文化风貌带来什么?面对人民网·中国西藏网记者这样的问题,刚刚走下主持台的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杨守民斩钉截铁地回答,西藏文化产业项目开发绝不能破坏原有文化风貌。

  11月26日下午,在布满西藏地域文化符号的北京新闻大厦四楼会议室里,总额达到7亿多元的项目合作在十五分钟之内签约完毕,合作方互递合同握手的后面站着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杨守民则是现场的主持人。

  西藏自治区政府牵头,从全区遴选出10多家既能代表西藏文化又市场前景看好的文化产业项目来到北京寻找投资伙伴,这还是第一次。

  参加推介会这些项目涵盖商业演出、文化旅游、文化娱乐、民族手工艺品开发、图书出版、影视音像等西藏优先发展的重要门类。比如西藏珠穆朗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打造的大型唐卡式歌舞诗《幸福在路上》,以唐卡艺术形式诠释西藏传统文化,在充分挖掘西藏民间文艺的基础上进行艺术深加工和再创作,属国内首创的西藏原生态舞台艺术剧目。

  其中也有不少特色文化开发项目,如西藏文化生态产业园、西藏古玩城开发建设项目、拉萨河文化生态创意长廊建设、吞米岭·藏艺文博园等。吞米岭·藏艺文博园项目占地1000亩,不但要建设街道、度假村、生态农庄,还要建设高端商务、会议接待设施,距离拉萨城市中心不过12公里,这符合拉萨城整体城市规划吗?会对拉萨城的文化风貌有破坏作用吗?

  杨守民告诉记者,这完全不用担心。他说,吞米岭·藏艺文博园和拉萨城的城市规划没有任何冲突,是经过整体考虑后开工建设的。在《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吞米岭·藏艺文博园属于中心城区规划用地的主要发展方向,还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杨守民说,像这样的大型文化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满足最起码三个条件,一是能代表西藏文化,二是所属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力,三是市场发展前景看好,最根本的是根植于西藏文化的肥沃土壤之中,它是要代表西藏文化的,怎么能去破坏西藏文化呢?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在问到保护传统文化和运用最新科技的关系时,杨守民的理解是,两者并不冲突,西藏的特色文化要依靠现代科技辅佐,要加入现代的元素进去才能更好地走向市场,走到更多人的面前去,最突出的例子比如大型唐卡式歌舞诗《幸福在路上》,有很多现代化的音乐、灯光、舞美、服装元素,但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西藏的文化,传统不排斥现代,但是我们要尊重传统。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现有文化娱乐场所2596家、从业人员18350人,各类文化旅行社、艺术广告装潢社、画廊、度假村、休闲林卡等3000余家。2007年,仅藏药一项产值就达6.6亿元人民币,销售收入4.5亿元人民币,文化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创纪录的3.9%。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在推介会的致辞中对在场的来宾发出到西藏发展的盛情邀请。这些来宾中不乏著名的文化投资机构、中介公司和大型文化企业。尼玛次仁说,作为西藏地区的第三产业不可缺少的中国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正呈现出朝阳产业特有的勃勃生机。

 

(责编: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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