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拉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西藏自治区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自本月初开始,拉萨市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治理淘汰专项行动。预计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全区范围内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指排放水平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老旧车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车辆。
经相关部门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城市大气污染物的首要来源,而黄标车及老旧车又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由于黄标车及老旧车车龄普遍较大、车辆老化严重,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
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这些物质极易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发生复杂的物理和光化学反应形成PM2.5和臭氧污染,导致其浓度超标,大气能见度降低,是形成雾霾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影响拉萨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根据今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从今年6月起,严禁出售、转让黄标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黄标车过户等手续。到2014年底,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全面实施黄标车和重型货车限行,要严格划定限行区域和时段。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全区范围内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
为控制拉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环保部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和各位车主,积极参与到拉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工作中来。
原标题:拉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
(责编:翟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