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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基本原则: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发布时间:2008-09-23  来源:人民网  作者:
 
 

  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是一定要来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大小的问题……这次事件爆发出来,很值得我们思索,促使我们很冷静地考虑一下过去,也考虑一下未来。也许这件坏事会使我们改革开放的步子迈得更稳、更好,甚至于更快,使我们的失误纠正得更快,使我们的长处发扬得更好。――1989年6月9日,邓小平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心中的底线。

  1986年12月30日,邓小平同胡耀邦、赵紫阳、万里、胡启立、李鹏、何东昌谈话:“民主只能逐步地发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不要怕外国人说我们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才有希望。如果搞得乱七八糟、一盘散沙,那还有什么希望?过去帝国主义欺侮我们,还不是因为我们是一盘散沙?”

  1987年1月13日上午,邓小平会见日本自民党干事长竹下登时谈到:“学生闹事,要向他们讲清楚危害在哪里,这就不能对他们只用拍拍肩膀的办法。要把是非讲清楚,要把利害讲清楚……连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允许无法无天,何况我们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观察中国问题,一定要认识中国问题的复杂性。中国有十亿多人口,几十个民族,建国后30多年又经历了曲折的历史,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奇怪。文化大革命时搞大民主,以为把群众哄起来,就是民主,就能解决问题。实际上一哄起来就打内战。我们懂得历史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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