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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西藏发展水利事业综述

辉煌的成就 历史的跨越
发布时间:2008-11-24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田丽
 
 


满拉水电站一角。西藏日报记者 青阳多丹 摄

  三十年艰辛劳作,三十年春华秋实。改革开放以来,西藏水利建设欣逢盛世,广大干部群众豪情满怀兴水利、除水害,用勤劳的双手改写了西藏落后的水利设施面貌,书写了一幅恢宏的治水画卷。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一大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利水电设施陆续建成,初步形成了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为一体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1978年,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年楚河综合治理工程计划任务书》,由此拉开了雪域高原大规模治水活动的帷幕。工程实施后,基本控制住了千百年来年楚河汛期河水泛滥成灾的问题,同时扩大了耕地2万余亩,使年楚河流域一跃成为西藏粮仓。年楚河治理工程的成功实践在西藏水利史上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各地纷纷组织起来投入到江河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筑坝发电的治水活动中来,有力地推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西藏水利建设再次形成了一个新的发展高潮。1991年国务院批复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一江两河”中部流域综合开发若干问题的请示》,决定利用10年的时间,在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拉萨河、年楚河流域的18个县,兴修水利、改造中低产田、植树种草,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对现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了挖潜配套,并兴建了一批水利骨干工程,有效扩大了灌溉面积,使该地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1993年中央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由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帮助西藏建设64项工程。这些工程中,包括了相当一批水利工程。其中,满拉水利枢纽工程是64项工程中投资最大的,也是当时西藏唯一的一座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建成后不但提高了年楚河的灌溉能力,而且有力地缓解了藏中电网电力紧缺状况,提高了年楚河下游三县一市的防洪标准。

  “九五”期间,为解决西藏有水资源无电问题,水利部再次投资3亿多元,援建了西藏嘉黎、定结、朗县等10个有水资源无电县电站,结束了西藏有水资源无电县的历史。

  进入新世纪,国家对西藏水利的投资开始成倍增加。仅“十五”期间,国家对西藏水利的投入总额就超过了前几十年的总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进入了迅猛发展的阶段。

  防洪方面,1978年全区标准堤防数量极少,只有拉萨河城区段简单设访,多数城镇没有设防。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西藏防洪建设快速发展,全区7地(市)和35个重点县城陆续建成了30-100年一遇标准的防洪堤。其中,拉萨河城区段防洪堤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日喀则、泽当、八一镇等6个地区所在地城区防洪堤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截至2006年底,全区重点堤防总长达到553.9公里,使近百万群众解决了洪水之忧。

  灌区和水源工程建设方面,截至2005年底,全区已建成水库58座总库容12.64亿立方米,塘坝5312座0.548亿立方米,万亩以上灌溉渠道达到78条。与三十年前相比,库塘数量有所下降,但蓄水量却增加了4倍多,万亩以上灌溉渠道增加55条,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超过242万亩,保灌能力显著提高。有效地解决了拉萨、日喀则、山南粮食主产区灌溉问题,基本形成了旱能浇、涝能排的格局。

  农村水电建设方面,1980年全区县及县以下农村水电站装机3.08万千瓦。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西藏水电事业迅速发展,截至目前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农村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16.5万千瓦,比三十年前增加装机容量4倍多,共解决了395个乡,2364个村,87.4万人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饮水安全方面,受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至1978年我区仍然有相当多的农牧区群众处于饮水困难状况。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通过积极实施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至2007年,全区共建成8000多个农村饮水工程点,解决了约140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水利管理体制不断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牧民群众逐步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体。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本着国家投资和群众义务投劳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建设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适应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新形势,2005年,自治区政府着手建立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牧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草场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农田草场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农田草场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农村水电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运行机制逐步完善。1998年,自治区政府明确县及县以下电站由水利部门负责管理,结束了农村水电站管理混乱的局面。组建了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区农村水电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地以县级电站为依托组建了县农电公司,统一管理辖区内的农村水电站。针对乡村水电站,农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直管、托管、租赁和承包、财政扶持、跨区联网等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县电站为依托,以乡村电站为节点,以技术服务为支撑,农村水电站共生共存、利益互动、共同发展的农电管理网络。

  人才队伍和法规建设不断加强

  事业要发展,队伍是基础。三十年来,西藏水利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首先得益于水利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壮大。

  据统计,目前全区水利队伍人数已达到1550人,年外聘技术人员120人左右,援藏水利干部40人左右,初步建立起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基本合理的水利队伍,具备了承担大规模水利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治水,法规先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水法实施办法》、《水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多达二十余部的法规和规章,水法规配套建设逐步完善。(责编: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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