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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部署下一阶段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发布时间:2008-10-07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田丽
 
 

  10月6日下午,自治区召开“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及“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总体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和 “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主持会议。

  在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及“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开展情况工作汇报后,郝鹏指出,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十五”期间国家将“三大工程”列入117项目,“十一五”期间又将“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列入180项目,两项工程总投资近10亿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加强西藏文物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

  郝鹏说,“三大工程”实施6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艰苦努力下,施工项目和投资双双完成80%以上;“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在相关地市、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的部署,坚持文物维修原则,在工程前期工作和已经开工的3个项目施工管理 、质量监督、文物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的看来,两大工程进展顺利,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郝鹏说,文物是绝对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特殊意义。实施 “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和“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 这批项目的实施,必将大力推动我区文物保护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就做好下一阶段“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及“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工作,郝鹏要求,各地各部门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实施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实施与正常开放之间的协调工作,随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其次,要抓紧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从现在起,各项工作都要分解落实到人,所有后续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不成熟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上马,力争在年内所有后续项目包括国家已经批准的新项目全部完成招投标;第三,始终坚持国家文物工作方针和文物维修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不改变原状”的文物维修原则,不仅要严把施工材料关、还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程进度、质量;第四,要加强防范,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第五,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支农扶农的决策精神,积极引导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农牧民现金收入,让更多的农牧民从中得到实惠。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建设厅、文物局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责编: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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