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具体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指出的“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全面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生动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有关系,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和发展,只有每个人积极参与城市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支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拉萨城区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等工作做出贡献,才能实现十七大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过得更安稳,居住得更舒适,心情更放松,日子更红火,才能达到全面提高市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预期目的。
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拉萨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拉萨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了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供气供暖项目、罗布林卡和大昭寺周边环境整治、拉萨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首批廉租房工程和城中村改造及贫困居民住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六大工程”建设。拉萨柳梧大桥、金珠西路、布达拉宫、龙王潭公园改扩建等重大工程的竣工投入使用,有力推动了拉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局势进一步稳定,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
三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拉萨城市建设创一流的迫切需要。拉萨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综合优势明显,拥有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在全区发展大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特别是经过近年来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的人文环境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拉萨市在全区、全国的影响指数迅速攀升,举世瞩目。我们正处在最佳发展机遇期,一定要加倍珍惜并紧紧抓住今后几年这一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时刻,要紧紧抓住最佳发展机遇,把这种机遇期提供的发展条件变为发展的优势,努力保持拉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继续走在全区前列,实现区党委对拉萨提出的“经济发展要当好火车头,城市建设要创一流,稳定工作要带好头,党的建设要上水平”的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可以广泛调动和激发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为拉萨市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对生活环境、生态质量、服务水准、社会治安、社会风气越来越关心,越来越关注,成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方面。创建文明城市,不仅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而且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不仅有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而且有助于改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仅有助于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而且有助于改造人们的思想观念。因此,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和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是造福人民的德政之举,是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造福广大市民群众的惠民之举。
五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进拉萨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有效手段。城市的发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拉萨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把拉萨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是有效抵御达赖分裂主义集团分裂渗透的重要途径。可以进一步充分展示西藏和拉萨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历经“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生动实践,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外界人看西藏,最主要的是首先看拉萨。拉萨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没有不断提高的市民素质,没有不断发展的城市文明,没有一流的城市建设,就难以形成强大的对内凝聚力和长久的对外影响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将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创造良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