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于2002年、2005年先后两次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称号,先后两次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奋斗目标写进了市委第六次、第七次党代会报告。2006年6月,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和经济发展专业组、社会稳定专业组、城市建设专业组、环境整治专业组、党风政风专业组、科教文卫专业组、宣传教育7个专业组和8个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社区和谐发展、市民素质显著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城区绿化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为2008年我市成功申报、迎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通过创建,促进了社区和谐发展。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以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兴建社区内部配套设施为重点,以满足居民的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深入开展了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居委会)、文明大院、文明家庭、文明户、文明单位、老龄人的共建联建活动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打架斗殴的少了,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形成了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相互帮助的良好局面。增强了社区居民安全感,营造了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
二是通过创建,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提高市明文明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宣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扎实开展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深入人心,形成了文明和谐的新风尚。通过评选表彰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户、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创建热情,起到了典型示范的效果,使广大市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精神境界得到提升,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公共场所讲粗话、脏话的少了,乘车主动让座、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多了,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逐步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三是通过创建,市民生活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坚持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紧密结合,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上下工夫,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城中村”改造、“廉租房建设”。朵森格路、二环路、金珠西路、布达拉宫、大昭寺、宗角禄康公园、罗布林卡周边环境整治、多座小型公园、街边公园的建成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特别是拉萨火车站的建成与青藏铁路的通车,在市区主要路段和重要景点、广场绿地补栽苗木、花卉189406株。在布达拉宫广场、宇拓路、大昭寺广场等摆放花钵221个、造型摆花14个,对金珠中路街旁游园、当热西路绿化工程和城市绿地苗木补栽,新栽苗木、花卉319895株,形成整洁、流畅、舒适的绿色景观,充分发挥绿地生态效应。大大改善了市民的出行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优化了市民人居环境。预计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2年的8079元增长到11589.76元,年均增长7.6%,同比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2年的1714元增长到3305.3元,年均增长14.1%,同比增长17%。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重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等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2006年、2007年我市两年共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任务19690户,呈现出安居与乐业并举、增收与发展共进的崭新气象;通过打造文化艺术节、雪顿节、望果节、赛马节等文化长廊,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四是通过创建,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治理城市“脏、乱、差”和“牛皮癣”为突破口,以治理城市“十乱”为重点,实行了“门前四包”责任制度。相继开展了“植树造林”、“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环境综合整治系列活动。今年,加大了市政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环境整治力度。修补市区道路沥青路面1705平方米,更换人行道彩砖2274平方米,更换下水道检查井、雨水井15套,清理下水主管道40000米,维护路灯1500盏,在市区主要路段安装环保果皮箱200个。清理318国道沿线垃圾6000余吨,清理市区卫生死角垃圾20000余吨。拉萨城区乱搭盖、乱设路牌、乱设摊点、乱堆杂物、乱倒垃圾、乱搭雨篷、乱占道经营、乱损绿地、乱挂东西等现象基本消除。城区主要干道拥堵现象少了,主要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基本做到了线内停车,专人看管,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来往车辆秩序井然。城区绿地面积达26700.4亩,绿化覆盖率30.36%,绿地率30.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3.07平方米,单位和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约16.57%,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1%,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4.8%,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