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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法会与乡村信仰:西藏传统社会中的宗教与民间文化
作者:孙林   发布时间:2008-10-15 10:10:00   来源:中国藏学网

  法会在西藏寺院属于一类综合性的宗教节日活动,法会的核心节目主要是戴面具的羌姆仪式表演,除此外,邀请高僧来讲经说法、或由活佛为信众摩顶和诵经、举行全民参与的展示寺院佛宝和大型游行活动,还有降神宣谕等都属于法会重要的内容。目前,藏学界对于法会的社会作用尚没有进行专门研究,但是其在强化宗教认同、文化认同以及社会认同的意义上不容低估。

  本文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讨论寺院法会对于民间宗教作用:

  一、藏区宗教信仰的总体特点

  着重讨论藏区信仰的一般特点,认为藏民族的宗教信仰可以从这样几个要点来归纳:1.信仰和宗教崇拜场所类型丰富,几乎与人们的社会生活以及家庭、个人生活都建立了密切的联系。2. 宗教仪式丰富多样,宗教行为复杂多变。3.信仰对象繁杂,信仰动机带有理想性和实用性的双重特点。4.宗教观念基于一种地方性的“宇宙现象学”思维定势,三界观成为最主要的宗教象征性思维方式。5.宗教边界游移,呈现一种语言和现象之间的交织与流动的特点。6.寺院的制度化的宗教与民间扩散性的宗教存在复杂互动的关系。

  二、寺院与民间宗教的关系

  主要根据雷德菲尔德的所谓复杂社会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理论,来分析在西藏传统社会中,寺院宗教和民间宗教之间的关系,寺院宗教代表西藏社会的“大传统”,寺院所奉行的宗教也属于“制度化宗教”,藏族的制度化宗教主要是藏传佛教和苯教,这两类宗教都有其寺院组织、经典和教义,其通过定期举行的宗教仪式、庆典和法会吸引大量信众参加,通过向信徒宣讲教义教法,传播宗教知识,通过讲解和刊印高僧大德的生平传记,以教化青年,树立道德榜样,无形中对于地方社会起着文化的和精神的引领作用。民间宗教相也对于寺院的系统化宗教发生作用,比如,出于吸引信众的需要,寺院会接受民间信仰的神灵,还会组织民间团体在寺院法会上表演节目,藏区著名的梅多却巴节(鲜花礼佛节,拉萨、山南)就属于寺院与民间的典型互动模式。

  寺院作为公共宗教区域活动空间的功能比系统化宗教,一方面受到大传统主流文化的相应的影响,但反过来,民间宗教作为公共宗教区域,寺院的地位比较特殊,对于一个信仰体系而言,寺院作为宗教的重要建筑物,主要围绕着神灵而建立,通过有组织的活动而发挥其宗教影响力。以寺院为中心,信徒的宗教生活也获得明确的指向。寺院在民众中的一般作用,至少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作为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所具备的功能和社区影响力主要对应于信徒及其居住区。因此寺院始终都对于信徒的日常生活起到引领作用,并发挥着宗教的“教化”功能。二是对于一个社区或地方区域而言,寺院还可以借助定期的或专门的宗教活动来强化民众的宗教信仰,树立宗教权威。对此,藏区寺院拥有不少吸引信众的手段,比如举办羌姆,设定神圣物,聘请高僧大德担任主持、吸收民间神灵进入寺院、改造民间传说和故事、为民间信仰制定规范性的仪式活动等等。

  三、作为开放性宗教仪式的寺院法会及其内在的狂欢精神

  西藏大型法会起源的时间较为久远,许多仪式都具有开放性,允许民众参观。著名的拉萨传召大法会(smon-lam-chen-mo)是藏区最大的法会。这个法会首次开始于公元1409年,法会为期21天,从藏历正月初四开始,到正月二十五日结束。主要活动:有诵经(每日六次)、辩经、讲经、格西考试、发放布施、正月十五日的花灯游行、二十二日的驱鬼活动、二十四日的打牛魔王、二十五日强巴佛游行、庆祝法会结束的赛马、摔跤、举重、射箭等民间体育竞技活动。在传召法会整个期间,可谓是拉萨以及全藏区的狂欢节,不但有众多的僧人参加,而且还有无数世俗民众蜂拥而至,几乎就是全民的庆典。

  无疑,羌姆和宗教法会已经是促成寺院成为整合社会的重要组织力量,并能够加强民众认同意识,强化群体的凝聚力,调节社会矛盾,排除阶级之间的紧张状态。

(责编:B/S-DIY)

前方记者:吴清兰 顾钰 魏毅    责编:郭爽    设计:刘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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