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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社会经济变迁模式研究
作者:孙勇   发布时间:2008-10-14 15:20:00   来源:中国藏学网

  西藏50多年的变化巨大,很明显地呈现出伴随着社会结构大变动的经济发展态势。尤其是对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的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从理论角度进行研究,可以十分明显地看到发展经济学意义上的区域经济社会的变化,即符合经济学特指的发展(Development),是一个多相结构变动的运动,其目标不可能由少量纯经济指标所囊括,1989年以来的西藏发展变化,更能够说明这个问题。2006年西藏GDP达到290亿元,与此间已经连续保持了18年的社会稳定。西藏尽管可能仍是中国发展中的区域之一,但在中央政府、兄弟省市的关心支援下,经过西藏自身的努力奋斗,尽可能在发展的过程中奠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对这样的—个历史过程,需要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清醒地予以认识和阐释。

  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过去和今后一个时段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结构的改建问题,即非典型二元结构下发展和改革。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可使一个区域社会产生如下经济运动:现代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较高导致了工业和城镇人口的高收入,足以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壮大现代产业部门。当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被现代部门吸引,并有大量工业品输入农村以后,可促使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进而使工农业均衡发展到彼此生产率相差无几的程度。二元经济结构无一例外地在所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现并形成经济运行方式,客观上是为了解决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要改变经济上的贫穷,必须进行包括经济结构变动在内的总体发展。这个发展过程的显现,就是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到以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的演进,即以落后的基础为依托,改变经济上混沌的一元结构。所以,经济发展以二元化形式推进成为所有落后地区的一个特征。西藏经济要发展,舍此很难有其它的什么经济之路能够走通。

  西藏的经济社会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已经在总体上构建出极有特色的二元结构,既具有社会运行机制的二元性,又具有经济结构的二元性,这一特殊状况可谓双重二元结构。与全国及西部省区相比,西藏的双重二元结构的二元性又显然都是非典型的。这构成了发展与改革的现实基础,西藏的一切发展都要受其制约,受其影响。

  西藏社会机制的二元性是非典型的,在国家政治、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我区占主导地位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文化、经济、民族、方针政策,其中相当部分又以法的形式确立、巩固下来。而原有社会机制即不能忽略的封建农奴制残余的影响,以及区域社会中旧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即藏传佛教的广泛性以及由此所形成的文化特征和上层建筑的残余,在西藏社会通常是以非成文的、习惯风俗的形态运行的,带有很强的基础性与惯性。应当承认,非典型的二元社会机制经常作拉锯与冲撞,是西藏经济社会矛盾运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代工业的出现,使西藏的经济社会中形成了两种结构不同的经济部门,一个是生产技术相对先进,劳动生产率较高,人均产值比较可观的现代部门;一个是在这几个方面都落后于现代部门的传统农(牧)业部门。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经济结构相比,西藏社会经济形态大体上是同构的,亦即都是二元状态的。但西藏经济结构二元性却是非典型的。与我国西部各省区相比,结构上相同的一点是,经济结构由现代部门(modern
sector)和传统部门(traditional sector)组成,西藏的这两个部门之间很少沟通,不仅二者涨落的相关性很小,而且对同一区域社会的贡献彼此分割,文化观念、生产方式等也相去较远。西部各省区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现代生产方式与传统生产方式并行不悖。西藏在此种共性中又表现出二元的非典型状态,在通常的二元结构下,现代部门与传统部门的增长前者大于后者,且前者的产值比重等于或大于后者,出现国民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于城市的状况。不仅在世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是这样的,而且在我国及我国西部、中部乃至东部地区也是这样的,一般视为二元经济的典型状态。唯独在西藏,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中的现代部门与传统部门相比,后者产值比重占大头,国民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于农村,如果考虑到投入产出率的情况,经济的实质性增长也在传统部门,这些与二元经济的典型状态差异较大,经过多方面的努力,这种非典型二元结构多年来在演进。

  进入新世纪,西藏经济在中央大规模投资的强力拉动下,年均增长在12%以上,二三产业发展加速。2003年第二产业生产总值首次超过了第——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又超过了二产;对西藏产业结构刚刚形成“三、二、一”的排序状况,不能简单地类比为进入了中等发达阶区,这种排序所反映的是总体供给模式的催化效果,是非典型二元结构演进的特例。仅看第三产业的产值,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行业,2003年这四类行业的增加值总和为70.23亿元,约占西藏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的73.24%,说明非生产性的因素比例很高。2006年西藏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17.6%、27.6%、54.8%,二产仅从工业部门看其实现增加值21.65亿元,较之于农牧业的73.75亿元仍然有很大差距。从1965年开始,西藏产业结构“一、二、三”排序,经过近40年到2003年起成为“三、二、一”的排序,表明西藏非典型二元结构在另一个层级上开始演进,但其实质性的改变还有待时日。在西藏经济内生变量未达到的临界点之前,非典型二元结构的改建仍然需要艰苦的努力。

(责编:B/S-DIY)

前方记者:吴清兰 顾钰 魏毅    责编:郭爽    设计:刘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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