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讲师团、基层流动党校、社区教育等理论学习阵地。市、县(区)两级宣传部门每年都举办基层党校师资骨干培训班,将基层党校建设列入党委(党组)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理论学习情况考核通报制度等。
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特别是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全市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建设的第一位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等精神的学习和《江泽民文选》、《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三讲”教育、“三项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新三项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万名干部下基层”宣讲调研活动,利用市委讲师团、县(区)宣讲组、流动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行理论宣讲,并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
拉萨市研究制定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拉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解》等制度,制定下发了《拉萨市“五五”普法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和农牧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牧区活动。利用巡回报告会、图片展等形式,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市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拉萨市开通了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全市各法律援助站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救助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拉萨市为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了《拉萨市“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完善信用平台建设,将企业信用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及市级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提升信用环境。全市注重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工作,修订出台了《拉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确保了各级政府部门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近年来,拉萨市加强对全市“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建立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十个部门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纳入到全市文明委工作思路中,与其它系列创建活动共同部署、共同指导、共同监督、共同考核。
拉萨市坚持贯彻实施《拉萨市文明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学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提高市民道德文化素质。全市深入开展了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荣辱观上橱窗、上白墙、进社区、进学校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使荣辱观深入人心;以“雪顿节、文化艺术节、赛马节、望果节”等为载体,努力打造文化艺术长廊,传承“民俗特色文化”,大力弘扬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2006年4月,拉萨市委宣传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形势报告会制度的方案》,对全市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内容、开展形式以及工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以促进形势政策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扎实推进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认真抓好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工作。
2007年,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2006年增长16.7%,在2002年61.77亿元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7.2%;人均生产总值预计达到20322元;财政收入达到5.38亿元,较2006年增长38%,在2002年2.23亿元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9.3%。
2008年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4.78亿元,同比增长14.8%,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3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9亿元,增长6.64%;第二产业增加值10.1亿元,增长16.63%;第三产业增加值31.79亿元,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77亿元,增长42.6%,其中:市属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9.23亿元,增长16%。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08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增长33.2%;完成税收3.22亿元(含开发区),增长15.1%;完成财政支出8.99亿元,增长18.5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亿元,增长3.0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536.27元,增长14.77%;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113.54元,增长15.25%。
拉萨市历届市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林业建设,坚持把搞好高原绿化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基础工程,拉萨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07年4月,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计划2008年建成省级园林城市,2010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力争2012年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到2006年底,拉萨全市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到26700亩,绿化覆盖率30.36%,绿地率30.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3.07平方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1%,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4.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5%,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达到95%,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这些指标已达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
3月6日上午,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全面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宣布主题活动仪式启动,自治区副主席、拉萨市委书记秦宜智受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委托,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拉萨市委、市政府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庆慧出席。
为了全面推动拉萨的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拉萨市先后启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双拥模范城市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并将在今年进一步启动创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和卫生城市活动,形成“六城”同创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