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十八届三中全会 > 评论
三中全会前瞻:税收改革是做蛋糕还是切蛋糕
发布时间: 2013-11-08 14:38: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临近,有关改革的话题成为媒体和市场关注的焦点,财税体制特别是税收改革更是焦点中的焦点;纵观媒体热议和市场关注的税制改革话题,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有关的话题,比如营改增、消费税改革等,这是促进经济这块蛋糕做大做强的改革;二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改革,比如房产税和遗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是对蛋糕如何分配的改革;三是随着雾霾天气等的出现,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话题被专家提及,比如资源税、环境税等。
根据以往的改革经验,税收制度改革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不可能一下子全面铺开,多面开花,而是有重点地进行。笔者认为目前税收制度改革,仍然围绕“做蛋糕”和“分蛋糕”两大主线进行。至于与环境等有关的税收改革,归根到底也是促进经济更加有质量和效益的“做蛋糕”改革。那么,目前税收改革的重点是“做蛋糕”还是“分蛋糕”呢?笔者的答案是“做蛋糕”。
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税种中最能起促进作用的就是间接税,比如“营改增”和消费税等改革。目前“营改增”8月1日起扩围到全国,将具有生活性服务性质的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实现了从生产性服务行业到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扩容。“营改增”最大的改革红利就是促进服务业发展,发展服务业正好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经济增长有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不过,目前“营改增”试点改革纳入的行业还太少,对于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比如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铁路运输服务没有纳入,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也没有纳入,如果将这些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将会极大降低经营中的税费成本,促进行业快速发展。因此,“营改增”仍然是当前乃至“十二五”时期最重要的税制改革,地位无人撼动。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税种改革就是消费税改革,由于消费税其对特定消费品征税,所以消费税调节产业结构和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的功能更加明显,而且消费税改革如何定位为地方税建设的方向,对于完善地方税体系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有一个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今年1月,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了近10年的基尼系数。近10年的系数均在0.4之上,且呈先扬后抑之势。基尼系数偏高,则预示着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程度比较严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期望税收能够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促进社会公平有关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遗产税等由此被广泛关注。
其实,对于我国目前贫富差距产生的重要原因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特别是以下三个因素值得关注:一是由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贫富差距;二是由地区性发展不平衡造成的贫富差距;三是由垄断性行业和贪污腐败等造成的贫富差距。对于以上这三个原因造成的贫富差距,税收是无法实现调节的。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起征点、房产税是调控房价还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遗产税起征点等的讨论,都受制于上述三个因素。比如对个税起征点,认为全国“一刀切”的起征点不合理,但是在目前存在巨大地区发展差距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难以符合各地区纳税人对公平性要求的期待。还有房产税,大家都期望能够调控房价和对财产性收入进行调控,可是没有建立财产公开制度,如果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官员和与官员联系紧密人员的财产会规避到税收调节之外,房产税会沦为老实人的税,税收会出现逆向调节。因此,在目前社会其他改革没有到位、发展出现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完全期望税收二次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是不现实的,必须从根本性的制度改革和发展战略来消除贫富差距,这就又回到依靠发展来解决地区性不平衡的问题,通过制度改革解决垄断行业、贪污腐败等问题的轨道上来,由此看出,从税收功能性发挥的角度决定了税收改革必须服务于“做蛋糕”这个主题。
当然,围绕“做蛋糕”进行税制改革,不一定对“分蛋糕”的税制改革完全搁置,一些领域试点改革可能会配套推进,比如房产税的试点,遗产税如果确立“不与民争利”,还是可能有所尝试。
(责编: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