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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
晓勇 发布时间: 2013-07-04 09:49:00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新生儿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了。”今年1月1日起,西藏首次将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至此,西藏在城镇职工和居民两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政策层面上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把城镇新生儿这个特殊群体也纳入到了医疗保险范围。
“新生儿‘落地参保’,切实保障新生儿的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西藏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医疗卫生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把医疗卫生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全区医药卫生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健全
目前,西藏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有效实施了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继续保持农牧区人口全覆盖,农牧区医疗制度个人筹资率达95.39%。全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达95%以上,包括寺庙僧尼在内的人群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现了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
随着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全面建立,以免费医疗为基础,政府投入为主导,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具有西藏特点的农牧区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农牧区医疗制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97.5%、75%和60%以上,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含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分别达到30万元、14万元和13万元。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达到20种,职工、居民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9.14%、62.02%。政府对居民医保和农牧区医疗制度人均300元和340元的补助在各地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