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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2017-12-23 汪庆 西藏商报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了解到,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步入新轨道。《办法》共21条,明确西藏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范围、程序、要求、信息保护以及电话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代理商违反本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强化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

早在2012年实施的《西藏自治区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就已提出“对电话用户实行真实身份登记”,这也是我区首创的社会管理措施。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文勇介绍,该局将以下月实施的《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组织区内电信企业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各环节工作,在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作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强化各种方式的监督检查,夯实电话用户实名制管理基础,为全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信息通信行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办法》的颁布实施,是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加强新形势下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对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办法》也为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广大电信用户及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西藏信息通信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了解,2017年,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切实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工作,明确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开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工作。并要求各电信企业要做到涉及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工作各环节的所有人员熟练掌握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工作的业务流程,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各电信企业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测验结果、培训点负责人、参训人员签名名册报区通信管理局以备检查。

办入网手续应提供有效证件

据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中所称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话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时,电话用户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有效证件,电信业务经营者如实登记电话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电话用户是指办理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入网手续的单位用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和个人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企业。

“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话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应当要求电话用户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电话用户应当予以配合。电话用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提供电话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以及电话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未成年人办理入网手续的,监护人应当到场,并提供未成年人家庭户口簿和监护人有效证件以及真实身份信息。”该负责人说。

个人用户办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护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建议个人用户最好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该负责人说,“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话用户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以及变造证件,或者拒绝提供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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