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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的历史伟业
——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综述
发布时间:2011-06-01 13:44:00 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60年的今天,是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日子。从和平解放西藏到现在,西藏伴随着人民共和国的脚步,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道路上走过了60年波澜壮阔的伟大历程。在这60年里,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先后经历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伟大进程,以其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胸襟和超越历史的睿智推动了西藏社会的不断前进。在这一进程中,西藏各族人民在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怀抱里,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以前无古人的精神面貌和大无畏的革命气概克服困难、艰苦创业、披荆斩棘、开拓进取,在革命和建设的征程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人间奇迹,夺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谱写了振奋人心的历史篇章。西藏走过的半个多世纪,鲜明地凝结着现实伟绩与历史的沧桑,深深留下先辈创业与奋斗的历史足迹,蕴涵着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殷切瞩望,这些鲜活的历史都已镌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刻画在历史的长卷中。

  一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其间中国的政权历经更替,但自元代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对西藏地方行使着有效的行政管辖。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势力利用政治渗透、经济掠夺、军事侵略、培植分裂势力等手段,步步侵入西藏地区,加之晚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西藏深深陷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之下。在帝国主义入侵和封建农奴制度的压迫下,西藏人民陷入了沉重的灾难之中。驱逐帝国主义势力,改变西藏生产力落后、人民生活贫困的状况,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迫切愿望,是西藏社会向前发展的客观要求。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继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横渡长江,解放了南京,推翻了蒋家王朝。接着解放大军分数路向西南西北挺进。当祖国大陆的解放指日可待之时,西藏地方当局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以所谓“防共”为借口,制造了驱逐国民政府在藏工作人员和内地在藏商民的严重事件(即“驱汉事件”),企图以此手段割断西藏与祖国的联系,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阴谋乘机将西藏分裂出去。面对这一严重事件,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高瞻远瞩,及时运筹解放西藏。1949年8月6日,毛泽东电告彭德怀,请在解放兰州时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为解决西藏问题做准备。9月2日,新华社授权发表《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的社论,谴责西藏地方当局在帝国主义势力支持下制造“驱汉事件”。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情况下,把西藏人民的解放事业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上重要日程。中共中央确定向西藏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由西南局负责,并命令以第十八军为主力的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早日解放处在帝国主义势力羁绊下的西藏人民。1950年初,第十八军将士刚刚洗掉征尘,便受命进军西藏。1950年10月,人民解放军发起昌都战役,打破了西藏地方当局企图以武力阻止解放西藏的幻想。之后,中央人民政府继续进行和平争取,促使西藏地方政府坐下来谈判。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实现了西藏和平解放,从此西藏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的羁绊,实现了西藏社会的重大历史转折。依照协议规定,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保卫边防。1951年7月,中央赴藏代表张经武先期抵达西藏。1951年底,人民解放军陆续开赴各边防要地,从此彻底改变了西南边疆地区西藏段有边无防的状况。与此同时,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和各级工作人员在西藏地区陆续开展工作。

  在执行协议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和各族干部,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上层,影响群众,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群众服务。进军西藏后,人民解放军为了保障供给,不给当地人民群众增加负担,展开了开荒大生产运动,挫败了上层反动分子阻挠执行协议、策划骚乱事件等行径,同时成立西藏军区,遏制了上层分裂分子的破坏和捣乱,基本上站稳了脚跟。同时,根据《十七条协议》精神,完成了班禅返藏工作,促进了西藏的内部团结。1954年,西藏工委在党中央的指示下,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促成了达赖、班禅同时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年年底,经过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民工的艰苦努力,川(康)藏、青藏公路同时通车到拉萨,结束了西藏没有一条现代化公路的历史。为了帮助西藏进行经济建设,国务院通过了帮助西藏地方进行建设、发展交通事业的决定,同时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6年4月,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西藏各族人民的欢呼声中宣告成立。带着党中央的嘱托和关怀,中共中央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毅率领多达800人的中央代表团前来祝贺。

  为了早日实现和平改革,救百万农奴于水火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统一战线反复向西藏地方政府上层作解释工作,耐心等待,同时认真贯彻“慎重稳进”的方针。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后,自治区工委讨论实行民主改革的可能性,并开始宣传民主改革,此举遭到西藏地方当局的反对,分裂势力乘机进行小股叛乱和袭扰。为了稳定社会局势,打消上层的疑虑,中央确定了“六年不改”的方针,在自治区筹委会成立后急需大量干部的情况下精简机构,缩减党、政、军人员,内撤了大部分汉族及其他民族干部职工,驻藏部队减少了70%,党培养起来的藏、汉干部、职工、学员由4.5万减为3700人,一部分农奴出身的民族干部被送往西藏民族学院学习。在执行协议的八年岁月里,党的各级工作委员会、昌都解放委员会与噶厦、班禅堪布会议厅处于并存的状态。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和地方工作人员积极做统战和影响群众工作,一切有利于西藏人民的事,进藏部队和工作人员都要全心全意地去做。如做生产、贸易、发放无息农贷、修路、免费为群众送医送药、积极开展统战工作(团结多数,耐心教育)等好事。从进军西藏开始,解放军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帮助群众生产劳动、修桥补路、背水扫地等,这些都给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影响。而西藏地方当局置百万农奴于水火不顾,仍然极力维护着由三大领主统治的残酷、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对人民继续进行压榨和盘剥,人民群众从鲜明的对比中盼望着翻身解放。经过八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党赢得了百万农奴的衷心拥护,一大批忠于党、忠于西藏革命事业的民族干部也陆续成长起来,为平息叛乱,顺利实现民主改革准备了条件。

  变革西藏旧的社会制度,实现百万农奴的彻底解放,既是《十七条协议》的应有之义,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所在。根据协议的具体规定,西藏什么时候实行改革,则主要由西藏人民及其领袖人物协商决定。然而,西藏上层反动势力视党的政策为软弱,1959年3月,公然违背历史潮流和西藏人民的意愿,撕毁《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为了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保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和西藏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务院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平息反动叛乱,废除封建农奴制度,进行民主改革。

  西藏的民主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各民族的社会发展变革不平衡性在西藏地区的具体体现,是腐朽社会形态必然消亡和进步的社会形态合理替代的必然演进结果。民主改革前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是比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更为残酷的腐朽制度,占人口不足5%的三大领主几乎占有着西藏的全部耕地、草原、山林和绝大部分牲畜,并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而占总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不得不终身依附于三大领主,祖祖辈辈遭受着封建领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三大领主结成一体,构成了政教合一的统治政权,倚仗封建特权私设公堂、监狱,随意对农奴施行鞭打、挖眼、抽筋、断肢等酷刑,随意买卖和任意处置农奴,劳动人民被剥夺了做人的权利。在封建农奴制度统治下,西藏的经济社会事业长期停滞,生产日益萎缩,劳动工具简陋,生产力发展遭到严重桎梏。很明显,在这种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已与生产力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和对立,其基本特征表现出了对文明和进步的反动。①依靠政治和宗教的强力保障的森严等级制度使人们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关系“先天赋予”,任何活力在这种制度下都会失去再创造的能力;这种制度保护愚昧和寄生,其制度本身也不能再创新。最使人无法忍受的是对任何试图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努力的阻碍和扼杀,制度本身规定了三六九等,反对科学技术的介入和技艺更新,把建立在新观念、新型技术基础上的经济社会活动视为洪水猛兽,并将其与宗教常规对立起来,像一颗钉子把社会前进的车轮牢牢固定在宗教门坎之下。②把生产力的主体牢牢束缚在牧场和庄园之内,用制度限制劳动主体的自由流动。农奴和奴隶在经济上饱受剥削,在政治上遭受压迫,以致生活极端贫困,劳动热情受到压抑和摧残,而封建农奴主不事生产,挥霍无度,这就如同肆意扼杀、摧残生产力中活的因素,使生产力中最主要、最活泼的因素窒息而尽。③封闭的地域环境和封建贵族、上层僧侣唯恐失去既得利益的心态,使西藏社会失去了对外部文明和文化接受的弹性,而制度自身又缺乏自我更新的机制,导致一种文化心态的特殊凝滞与地域上的长期封闭互为因果,仅靠封闭的内部循环来苟延其制度的生存。封闭循环的结果使其对外部文明与文化产生一种本能的抵制,这种充斥着与文明进步强烈冲突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条件,被先进的社会形态合理替代实属必然。

  和平解放后,人民群众看了八年,比了八年,对封建农奴制的腐朽和反动认识得更加清楚,对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为群众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言行感受至深,这就为变革封建农奴制度奠定了群众基础。因此,一场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在西藏展开。在民主改革中,党坚持把百万农奴作为基本依靠力量,广泛团结各界爱国人士和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区分农村、牧区、城镇、寺庙和边境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了适应西藏社会发展阶段的具体政策。在党的领导下,经过两年多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完成了民主改革的伟大任务。

  经过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法典,取消了封建农奴主的特权,取缔了各种野蛮残酷的刑罚,拆除了私设的监狱,人不再分为三六九等,不分贫富,地位和文化程度,都可获得平等的权利。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广大农奴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劳动者可以在属于自己的耕地和牧场中进行劳动和收获,并取得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由支配的权利。西藏民主改革的胜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度,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的一页。1961年到自治区成立前夕,西藏进入稳定发展阶段。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我国宪法所赋予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在西藏得以实现。

  西藏社会制度的变革和先进生产关系的确立,为西藏社会发展与进步提供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长期被压抑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前所未有的释放,生产力得以迅速发展。1959年民主改革的当年,全区粮食产量为18.3万吨,比上年增长4.5%,1960年达20.6万吨,比1959年增长12.6%;牲畜1050万头只,比1959年增长10%。西藏的民主改革特别是社会制度的重大变革,为西藏与全国各兄弟省市的联系和互帮互助扫清了障碍。民主改革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和兄弟省区市得以排除来自于旧制度的阻力,大规模地向西藏提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陆续建起水泥、矿业、森工、食品、造纸、轻纺、皮革等中小型企业,在原有小型电站的基础上新建了一大批中型、大型电站,发展了一批农村小型水电站。自治区成立前后,西藏的工业和农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党领导的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实践,极大推动了西藏的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1966年,正值西藏全区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波及全国的“文化大革命”爆发。“文化大革命”在西藏地区既有与全国相一致的共性,又有其特殊的演进过程。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国范围都遭受极大的损失,一大批干部、知识分子、技术工人遭到迫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很大损失。在文化大革命的最初几年,西藏也不可避免地遭受到文化大革命带来的破坏,一些党组织被造反派夺权,大部分老十八军干部和长期建藏的干部遭受到巨大冲击,一批与党长期合作的上层爱国进步人士遭到错误的批斗,一些寺庙遭受到群众自发的损毁。在这种时刻,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等党中央领导十分关心西藏的社会稳定,关心西藏的生产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尽最大努力减少文化大革命给西藏带来的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调动大量资金、物资和设备支持西藏的经济建设,优先保证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需要,优先安排资金修建公路桥梁、输油管线,建设大批工业企业,并调拨资金维修大昭寺、布达拉宫等文物古迹。中央非常关心西藏地区的稳定,大力使用和培养民族干部,重视使用保护与党长期合作的上层爱国人士。党中央在全国极其纷繁复杂的形势下还派出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华国锋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祝贺西藏自治区成立10周年,慰问奋斗在西藏工作第一线的党、政、军、民。这一时期,经过西藏全区党政军民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也创造了一些成就,交通、电力、农牧业、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有了一定的进步,工业和基础设施有了一定的发展;一大批优秀的民族干部成长起来;人民解放军驻守边疆,多次击退外敌入侵,军民鱼水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同时,西藏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为西藏以后的现代化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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