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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条协议是如何签订的?
发布时间:2011-05-10 14:18:00 中国西藏网综合


十七条协议签订 图片来源:人民网  

  昌都战役后,1951年2月,西藏地方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和民族平等政策的影响下,派噶伦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扎萨凯墨·索安旺堆、堪仲拉乌达热·土丹旦达、堪穹土登列门和四品官桑颇·登增顿珠为全权代表,赴北京谈判。阿沛·阿旺晋美,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经昌都、康定、雅安、重庆、西安等地,于4月22日抵达北京;凯墨·索安旺堆和土丹旦达则转道印度、香港等地,于4月26日到达北京。

  1951年4月29日,关于西藏和平解放的谈判正式开始。中央人民政府的谈判代表是:首席代表、政务院秘书长兼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代表有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参谋长张经武、十八军军长张国华、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孙志远。周恩来还亲自指定了两位列席代表,中共西藏工委委员平措汪杰和十八军宣传部长乐于泓。

  阿沛?阿旺晋美在回忆谈判正式开始前的情况时曾经讲道:“我们经陆路来的代表和经印度来的代表碰了一次头。他们带来了西藏地方政府关于进行和谈的五项条件和内部掌握的要点,还带有盖章的公开文件。我们在昌都时,曾拿到西南军区制定的十条,并且仔细地研究过,基本同意以这十条作为谈判的基础,打算在这些条条上作些改动定下来,变成谈判的协议,但是,和他们带来内部掌握的条件相比,两者的距离太大了。从噶厦的公开文件看,主要条件:一是表面上可以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实质上要实行独立自主;二是不要向边境派遣武装部队;三是和平谈判时,要有中立国(指印度)参加。其基本想法可能是,还按袁世凯时期的老办法。那时曾经在印度西姆拉举行过中国、西藏地方,以及英国参加的三方会议,就是这次会议,产生了非法的‘麦克马洪线’。这次,他们还想如法炮制。内部掌握的精神是,如因中间国事影响谈判的基本条款时,可以放弃。问题是要坚持不准派解放军到西藏边防这一条,另外还坚持中央派代表只许派文官,而且在不多的随员中,还必须是信教的!这就更离奇了。共产党里面到哪里去找信教的?”“在昌都时,王其梅对中共西南局和西南军政委员会的十条作过认真的解释。当时,我觉得这些条件很全面,完全符合西藏的实际,稍加修改就行了。现在西藏地方政府提出:一是不让向边境派部队,如果一定要派,应把藏军改作解放军的名义派出去,实际上是让藏军守边防。不让解放军进西藏;二是派出驻藏代表,其随员只能带15人,不准带警卫。如果需要警卫,可从藏军里派出。这与十条完全背道而驰。”

  4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举行第一次谈判,讨论洽谈的程序和步骤等问题。中央人民政府的首席全权代表为李维汉,开篇头句话就说:“我们是一家人,大家商量把事情办好。”

  5月1日,中央邀请西藏代表团全体人员参加“五一”节庆祝活动。阿沛和班禅登上天安门城楼友好见面,并一同受到毛泽东的亲切接见。毛泽东对阿沛?阿旺晋美说:“你们长途跋涉来到这里,辛苦啦。好好休息,你们来了好。”在天安门城楼,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都没有提及有关和谈方面的事情;只是对和谈代表的到来,给予了肯定和欢迎,问寒问暖,气氛非常融洽。5月2日,谈判继续进行,集中商谈西藏方面顾虑最大的解放军入藏问题。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端出了谈判的五项条件:(1)西藏根本没有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西藏同英国有点外交关系,是十三世达赖出国后延续下来的。同美国只是商务关系。(2)归还旧汉政府占领及解放军解放的地区。(3)如有外国入侵,再请汉政府协助。(4)请撤走进入康区和藏北的解放军。(5)今后请勿听班禅、热振的挑拨。这五项条件,是由凯墨?索安旺堆等从亚东带到北京的。核心还是要阻止解放军进入西藏,使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拥有主权,徒具名分。阿沛?阿旺晋美说:“噶厦政府的意见,我们必须坦诚地向中央人民政府报告。噶厦当局不赞成解放军进藏。”

  李维汉首先指出:进军西藏以解放和保卫边疆,是中央的既定方针。西藏交通不便,一旦有事,军队很难及时开进。从噶厦的5个条件看,西藏上层部分人有3点错误,是不切实际的想法:一是仍然不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二是想拖延以观国际形势变幻;三是怀疑解放军进藏是为了整藏族,这不对,要整,打败了整更容易,何需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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