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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发布时间:2011-01-12 16:28:00 中国西藏网

  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在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更加稳固。

  生态安全屏障规划制定实施

  科学制定《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并获国务院批准。截至目前共到位国家投资25亿元;规划确定的重点保护工程、重点建设工程、支撑保障项目共3大类10项工程开始实施。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为标志,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科学规划、整体推进、保护与建设并重的新阶段。

  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开展了生态补偿研究,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区65个县1.5亿多亩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开展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工作。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生态功能保护区21个,植树造林172.1万亩,防沙治沙64万亩,退耕还林58.5万亩,退牧还草5911万亩,有效保护了我区重要的生态区域。

  生态环境监管和节能减排工作得到加强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逐步规范,规划环评工作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机制逐步建立。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环境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不断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逐步提高,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面禁采了砂金矿、砂铁矿,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1.28吨标煤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状态。

(责编: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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