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鲁湿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城市天然湿地,素有“拉萨之肺”的美称。目前,植被占拉鲁湿地核心区的50%以上,每年这里有3000只左右野生候鸟飞来过冬,成为生态和谐画面中的生动一景。
3月1日,《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我国首批依法保护湿地资源的省区,这对拥有全国最大湿地面积的西藏意义非凡。
保护湿地资源是西藏保护生态环境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西藏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大力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据悉,“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达101亿,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西藏已经建立47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41.37万平方公里,全区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得到了较好保护。
此外,西藏在全国率先启动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区65个县1.5亿多亩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植树造林172.1万亩,防沙治沙64万亩,退耕还林58.5万亩,退牧还草5911万亩;开展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工作。
据悉,“十二五”期间,西藏将以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西藏为目标,采取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强化节能减排、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加强环境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措施,继续保持生态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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