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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西藏加强生态建设纪实
发布时间:2011-03-14 15:04:00 晓勇 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拉萨及周边造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一大批林业重点工程,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步伐大幅加快,有效保护了雪域高原的碧水蓝天。

  “十一五”期间,西藏着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公益林实施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区(芒康、江达、贡觉三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木材采伐量大幅度调减,森林生态功能明显恢复;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程顺利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兑现以来,全区7地(市)65个县1.5亿多亩公益林被纳入补偿范围,约占西藏实控线内林地面积的91%,5年累计到位补偿资金21.68亿元。补偿面积占全国的15%,居全国第一;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5年来,国家投入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资金达2.7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倍多。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1个,总面积4129.68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41%,高于全国21.61个百分点;森林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森林火险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取得了无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强化了林业有害生物物资储备库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逐步加强。

  西藏退耕还林工程自2002年全面启动至今,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林业局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5万亩,实施荒山荒地造林98.5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完成国家下达的工程建设资金5.19亿元,惠及退耕农户52598户,30.6万农牧民群众从中受益。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投资6000多万元,共治理沙漠化土地64万亩。实施了藏东南、山南地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拉萨、日喀则和泽当的扬沙天气每年分别减少了32天、34天和32天。

  2002以来,西藏退耕还林主要安排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的地区,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增加了林草植被,提高了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工程区内水土流失大幅度下降,风沙危害明显减轻。增加林地面积135.5万亩,生态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林地生态服务功能增加,与毗邻地区地界形成鲜明对比,对工程区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使西藏生态环境建设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而且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退耕还林工程已经成为合民意的德政工程,得民心的惠民工程,牵动人心的社会工程,影响深远的生态工程。

  同时,“十一五”期间,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等,西藏8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90%以上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基本保持原生状况。

 

(责编: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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