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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保护与建设并重 生态环境得到妥善保护
发布时间:2011-03-14 13:03:00 边巴次仁 新华网

  一项旨在依法保护西藏湿地生态资源、建立湿地资源档案、禁止破坏湿地资源等内含38条内容的湿地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在西藏实施。这标志着西藏成为我国首批依法保护湿地资源的省区,对拥有全国最大湿地面积的西藏依法保护区内湿地资源意义非凡。

  保护湿地资源是西藏保护其脆弱生态环境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多年来,西藏积极保护森林、草地、江河湖水、生物多样性等环境资源,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生态建设工程,使西藏生态环境得到妥善保护。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局获悉,5年来,国家对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资金投入达2.7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倍多。通过种种措施,目前使西藏8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栖息地、156万公顷的原始森林、150万公顷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90%以上的自然湿地及其生态系统基本保持着原生状态。

  而在过去5年里,根据环保部门的统计,西藏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达到10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如此庞大资金的投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西藏已经建立了47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到了41.37万平方公里,占西藏国土面积的34.47%;保护区的建立使西藏拥有的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全区落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5988万元,开展和落实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项目14个。

  ——2009年公布的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森林面积1462.65万公顷,居全国第5位;活立木总蓄积22.73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5.24%,居全国第1位;森林覆盖率11.91%。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昌都芒康、江达、贡觉三县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保护森林面积120多万公顷,减少森林消耗405.65万立方米,新增森林面积4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38.65%提高到39.35%。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程实施顺利,全区7地(市)65个县1.5亿多亩公益林被纳入补偿范围,约占西藏林地面积的91%,5年累计到位补偿资金21.68亿元,补偿面积占全国的15%,居全国第一。

  ——截至目前,国家总投资达155亿元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项目已落实投资25亿元,3大类10项工程得到全面实施。西藏的大部分森林,江河、湖泊、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了较好保护。大多数湖泊仍处于原生状态,未遭受人类影响。

  ——“十一五”期间,西藏投入6000多万元,共治理沙漠化土地64万亩。实施了藏东南防沙治沙、山南地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拉萨、日喀则和泽当的扬沙天气每年分别减少了32天、34天和32天,基本解除了狮泉河镇受风沙危害面临搬迁的威胁。

  为继续保护西藏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张永泽说:“未来20年,西藏将着力开展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环境质量保障体系、人居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能力保障体系七大体系建设,力争保障西藏生态环境良好。”

 

(责编: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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