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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的重要力量
——十世班禅大师在西藏和平解放中的历史贡献
发布时间:2011-04-15 09:02:00 宋月红 中国民族报

  西藏和平解放,是新中国实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的历史必然,也是西藏各族人民和上层爱国进步力量维护祖国统一、开展反分裂斗争的历史必然。十世班禅大师在新中国成立的历史转折关头和解放西藏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秉承和发扬班禅世系爱国、爱藏、爱教的历史传统,拥护新中国成立,并为争取早日和平解放西藏而积极奔走。十世班禅大师及其所领导的爱国进步力量,是支持和推动西藏和平解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拥护新中国成立, 走上解放西藏的道路


1954年9月4日,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前排左二)抵京。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前排右二)、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前排右一)前往北京火车站迎接。 资料图片

  新中国成立前夕,十世班禅大师经国民政府批准认定为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灵童,并在国民政府特派专使、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的主持下,于1949年8月10日在青海省塔尔寺坐床继位。此时,为建立新中国而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在北京筹备,而国民政府却要十世班禅大师到台湾暂住一个时期。在中国由旧到新、实现划时代变革之际,十世班禅大师和班禅堪布会议厅面临着何去何从的历史抉择。

  党把解放西藏与保护、尊重和团结十世班禅大师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筹划解放西藏时,党就把十世班禅大师放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1949年8月6日,即十世班禅大师坐床继位的前几天,毛泽东电示彭德怀:“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

  十世班禅大师虽然从塔尔寺移居到了香日德以观察时局,但他积极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并在1949年9月初西宁解放后,派大堪布计晋美同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联系,最终作出了返回西宁、跟中国共产党走的决定。他后来在回忆这段经历时说:“不想离开家乡,加上大体了解到共产党的政策,所以下决心留下来了。”这是十世班禅大师在新中国即将成立时的一次历史性的重大抉择,也是其人生道路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此,十世班禅大师与新中国共命运,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矢志不渝。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十世班禅大师致电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拥护新中国成立,表示“凡有血气,同声鼓舞”。同时,他希望早日解放西藏,并“待命返藏”。电文称:“班禅世受国恩,备荷优崇。二十余年来,为了西藏领土主权之完整,呼吁奔走,未尝稍懈。……今后人民之康乐可期,国家之复兴有望。西藏解放,指日可待。”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接到十世班禅大师的来电甚为欣慰,于11月23日联名复电嘉慰,高度赞扬十世班禅大师这一爱国主义举动。复电指出,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是“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的,“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希望十世班禅大师和全西藏爱国人士一致努力,为西藏的解放和汉藏人民的团结而奋斗。

  从往来电文看,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复电与十世班禅大师的来电相差50多天。对此,十世班禅大师当时是这样想的,他说:“这正说明中央人民政府是慎重考虑了这个复电的作用和意义,它表明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承认了我作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地位的合法性。”在复电十世班禅大师的同一天,毛泽东电示彭德怀等,责成西北局担负解放西藏的主要责任,其理由之一就是十世班禅大师当时居住在青海。此后不久,由于从青海和新疆向西藏进军有很大困难,中央决定将进军和经营西藏的主要责任改由西南局担负。但这只是进军西藏工作布局的调整,而对于做好十世班禅大师的工作,特别是“班禅是否随军入藏,以及在以后如何处理班禅问题”,中央要求西南局、西北局继续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

  十世班禅大师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爱国主义立场的。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以所谓“亲善使团”的名义,派遣代表前往英、美等国活动,图谋西藏“独立”。1950年1月31日,班禅堪布会议厅从青海致电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申明“西藏系中国领土,为全世界所公认,全藏人民亦自认为中华民族之一”,认为“今拉萨当局此种举动,实为破坏国家领土主权完整,违背西藏人民意志”,恳请中央人民政府“速发义师,解放西藏,肃清反动分子,驱逐在藏帝国主义势力,巩固西南国防,解放西藏人民”,并表示“誓率西藏爱国人民,唤起西藏人民配合解放大军,为效忠人民祖国奋斗到底”。十世班禅大师和班禅堪布会议厅的这一爱国主义立场,建立在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祖国观基础之上,是其拥护新中国的一种必然要求,也是与新中国解放西藏的精神和意志相统一的。

  献策和平解放西藏,支持参与“十七条协议”谈判签订工作


1952年4月28日,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回到拉萨,受到拉萨市民热烈欢迎。 资料图片

  为和平解放西藏,中央人民政府一方面争取西藏地方政府派遣全权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谈判和平解放西藏办法问题,另一方面团结十世班禅大师及其所领导的爱国进步力量,共同解决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问题。

  针对西藏地方政府派遣所谓“亲善使团”一事,1950年1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以毛泽东主席授权外交部发言人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的形式,对外明确宣布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为争取和平解放西藏,十世班禅大师、班禅堪布会议厅积极建言献策。1950年6月15日,计晋美受十世班禅大师的委派,携十世班禅大师的致敬书和相片等到达西安,向西北军政委员会致敬。在西安,计晋美列席了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并于8月1日以十世班禅大师的名义,递交了《解放西藏办法及政府组织方案》,建议“从滇、康、青、新四省同时进军西藏,统一作战,以收迅速解放之效”。这一建议近似于西南局此前向中央提议的“多路向心进兵”策略。中央对十世班禅大师方面所提出的建议,表示研究考虑后,凡可行各点将在解放西藏、治理西藏的工作中予以采纳,并指出在当时采取的各项措施,要有利于争取达赖喇嘛和西藏的团结统一。

  就如何做好十世班禅大师的工作,1950年8月3日,毛泽东复电彭德怀,指出“我们对班禅的地位,终须有适当安置,先就班禅集团内选择适当人员参加西北军政委员会工作是需要的”,同时,同意计晋美赴京。于是,十世班禅大师派遣计晋美率致敬团,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致敬。据曾任西北军政委员会驻班禅行辕代表的范明回忆,9月上旬,计晋美在北京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并向中央提出了一个解决西藏问题的方案和十余项要求,盼望尽早解放西藏。9月23日,中共中央向西北局、西南局和青海省委发出《关于班禅致敬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的指示》,指出“不管西藏解放形式如何及达赖集团的变化如何,我们必须积极争取班禅集团和他们所能影响的人民和我们合作”。和平解放西藏,除了要争取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协商谈判,争取十世班禅大师的合作与支持也是不可缺少的。

  在中央人民政府民族平等政策与和平解放西藏方针的感召下,西藏地方政府在1951年初派出了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代表团,赴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协商谈判西藏和平解放办法问题。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分作两路,先后于4月22日和26日到达北京。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还邀请十世班禅大师到北京参加“五一节”观礼,并就和平解放西藏问题向班禅大师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征询意见。1951年4月27日,十世班禅大师率班禅堪布会议厅一行45人,在西北军政委员会代表的陪同下抵达北京,受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李济深和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等人的迎接。

  解决中国近代以来班禅额尔德尼与达赖喇嘛的团结问题,是和平解放西藏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由于西藏地方政府起初并不承认十世班禅大师的合法地位,因此这一问题一提出,就成为谈判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在谈判中,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代表团指出,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时,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即通电拥护,他们没有勾结帝国主义,没有出国,这是一个界限。在班禅堪布会议厅的协助下,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向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展示了原国民政府批准认定十世班禅大师为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的全部公文和十世班禅大师在塔尔寺坐床继位时的照片。这些证据表明,十世班禅大师是经中央政府批准认定的,达赖喇嘛方面的人员也参加了十世班禅大师在塔尔寺举行的坐床典礼。由此,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团承认了十世班禅大师的合法地位,为谈判解决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与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团结问题奠定了重要基础。

  1951年5月1日,十世班禅大师与阿沛·阿旺晋美在天安门城楼上进行了友好会面,并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经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平等协商,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与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团结问题,以维持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与十三世达赖喇嘛彼此和好相处的固有地位及职权而得到解决。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中央有关部门多次向十世班禅大师通报谈判进展情况,十世班禅大师及班禅堪布会议厅主要官员也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达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十七条协议”)。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举行“十七条协议”正式签订仪式。班禅堪布会议厅的代表拉敏·益喜楚臣、计晋美、纳旺金巴等参加了仪式,见证了标志西藏和平解放的这一历史性事件。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与十四世达赖喇嘛之间团结问题的解决,对于和平解放西藏具有战略意义。中央人民政府首席谈判代表李维汉在1951年5月23日“十七条协议”正式签订仪式上致词时说,关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与十四世达赖喇嘛之间的和解办法,在整个协议中占去了3条,因为这是西藏僧俗人民所共同关心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经过反复商谈所取得的协议,从历史上和政治上说是公平的、合理的,从宗教关系说,也是史有前例的,因此是符合西藏内部团结的需要的。阿沛·阿旺晋美也在致词中说:“藏族内部必须消除过去帝国主义和历代反动政府制造的分裂。由于毛主席民族政策的伟大感召,藏族内部自前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之间以来的长期的不和睦,也得到公平的解决了。”

  “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当晚,班禅驻京办事处举行庆祝晚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暨班禅堪布厅全体人员发表声明,拥护“十七条协议”。声明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问题,已经取得圆满的协议,西藏民族从此摆脱了帝国主义的羁绊,回到了伟大的祖国大家庭;协议的签订宣告了帝国主义对于西藏侵略的失败,西藏民族与中国各民族团结起来,西藏民族内部团结起来。从此,西藏民族开始了自己历史的新纪元。

  5月24日,毛泽东主席设宴庆祝“十七条协议”签订。他在致词中指出:“现在,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都团结起来了。……这种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不是一方面压迫另一方面。这种团结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十世班禅大师也在会上说:“和平解放西藏是中国各民族大家庭的一件大喜事。中央人民政府、达赖与班禅三方面的团结,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才能实现。”因此,“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也标志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西藏民族内部团结的实现。

  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返藏促进西藏内部的团结


1949年8月10日,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坐床典礼在青海塔尔寺举行。 资料图片

  “十七条协议”的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维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在此基础上,在第六条中明确规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这就为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奠定了历史的和法理的基础。

  为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1951年6月1日,十世班禅大师向毛泽东主席发致敬电表示:“今后,我一定要为实现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为我西藏民族永远地脱离帝国主义羁绊,获得解放和发展而努力,首先是加强民族团结,包括西藏民族内部和西藏民族与各兄弟民族的团结。”他说:“西藏将来必然成为幸福与繁荣的西藏,西藏民族必然成为发展与进步的民族,我们各民族人民的祖国,在其所已经奠定的强大而牢固的基础上,必然成为更其尊荣和繁昌的祖国。”

  此前,十世班禅大师于1951年5月30日致电十四世达赖喇嘛称:“根据这个协议,我们西藏民族和中国各兄弟民族空前的团结起来,使我们西藏永远脱离帝国主义的压迫。我们西藏民族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事业得到合理的尊重与保护;我们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的生活得到逐步提高和发展,从而达到繁荣和幸福的可能。”他表示“愿竭绵薄,精诚团结”,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协助十四世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彻底实施协议,为和平解放西藏而奋斗。

  移居西藏亚东的十四世达赖喇嘛返回拉萨后,于9月19日致电十世班禅大师,对其返回西藏表示欢迎,并请他“即速启程回寺”。在十四世达赖喇嘛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拥护“十七条协议”后,毛泽东就十世班禅大师返回西藏之事,于11月10日致电十四世达赖喇嘛说:“班禅额尔德尼先生入藏事宜,已嘱西北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帮助,一俟准备停当,即可起程。”

  根据班禅世系在藏传佛教中的历史地位和西藏广大僧俗群众的意愿,中央支持并指示西北军政委员会负责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工作。1951年12月29日,十世班禅大师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官员从青海西宁起程,1952年4月28日抵达拉萨,并于当天下午与十四世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会晤,进行了友好的交谈。6月9日,十世班禅大师由拉萨启程返回后藏,于6月23日上午在日喀则扎什伦布寺历代班禅举行坐床典礼的大殿内升座参禅。至此,近代以来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从祖国内地返回西藏的夙愿,由十世班禅大师圆满实现。

  十世班禅大师回到西藏以后,为维护祖国统一、增强藏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西藏内部的团结,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作出了重大历史贡献。1980年8月,邓小平与十世班禅大师谈话时,称其是“我们国家一个最好的爱国者”。

  西藏民族内部团结问题的解决,是西藏和平解放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之间团结的实现,是西藏民族内部团结的重要标志。历史发展表明,西藏地方和西藏各民族只有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内团结起来,才能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才能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责编: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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