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0-12-02 09:58:00 余丽芹 香格里拉网

  日前,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会议指出,中央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省(区)主要草原牧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在迪庆州的积极争取下,云南省将以迪庆为主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这是一次迪庆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推进畜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重大机遇,是实现迪庆州和谐稳定快速发展的一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政策,明确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草原面积调查摸底工作,科学合理划分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人工饲料草地保留面积,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确保草原“禁得住”、牲畜“减得下”、草畜“能平衡”、牧民“能致富”。全州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草原监理和管护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护网络联动机制,完善草畜平衡核查机制,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办法、程序、内容和结果五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要本着有利于维护农牧民权益、有利于保护资源和草场发展的原则,加强宣传,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及时调解纠纷,妥善解决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一切因素,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把草场承包到户。真正实现“草原有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监管服务有效”的新型草原管理体制,确保高质量完成迪庆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据了解,迪庆州人民政府将就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工作出台指导意见,要求三县一区在12月30日前摸清辖区内现有草原现状、面积、界线、草场质量及管理情况,并制定出县、乡草原承包到户的实施方案。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草原划分到户工作,明确人工草场、禁牧草场、草畜平衡草场承包到户面积,签订承包合同,发放草原经营权证。2011年8月30日前要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助政策,根据草原承包到户基础数据,按照国家补偿标准及地方考核办法,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迪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农布央宗出席会议并讲话。

 

(责编:静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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