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5年投逾100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发布时间:2011-01-04 17:04:00 饶春艳 中国西藏网

“十一五”期间,西藏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十一五”期间,西藏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摄影:饶春艳

  西藏在“十一五”期间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达到了10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西藏环保厅厅长张永泽在1月4日召开的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上说到。

  据会上的消息,西藏多部门已经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退牧还草、游牧民定居、薪柴替代、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矿山迹地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争取了天然林资源保护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用于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

  专家认为,环境保护仅仅依靠生态建设工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增强生态保护区地方政府和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发挥他们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人翁精神,才能使生态环境的保护从根本上得到长期保证。

  西藏继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的省区后,目前还已开展了西藏森林、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水资源保障和矿产资源开发等6个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形成了《西藏生态补偿研究报告》。此外,还对全区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的12个县实施了转移支付试点政策。2008年以来,共落实资金4.7亿元。

  张永泽说,在2011年,生态补偿范围还将得到拓展。并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西藏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将保证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主要江河和湖泊水质、主要城镇空气质量保持优良状态,基本解决全区安全饮水问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率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也不断提高,重点地区土地、草场沙化退化状况得到明显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初见成效。

 

(责编:宁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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