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受权于18日全文播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受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2010年的主要工作;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2011年的主要任务。
报告说,2011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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