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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女儿》
 
   发布时间:2015-02-06 07:30:00   来源:中国西藏网周末假日版综合
 《西藏的女儿》

  作者:卢小飞 著

  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1年5月

  语种:中文

  定价:¥59.00

  ISBN:9787802533707  

  图书简介:

  本书采用“60年60人”的口述模式,将与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息息相关60位女性的经历娓娓道来,讲述了西藏妇女的60年,记录了60年的西藏妇女在生活、工作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变迁。

  本书是为西藏和平解放60年而作。60年前的那场征战是静悄悄的,60年来的风云际会有太多辉煌,60年的雪域变迁始终聚焦着世界的目光。而今,站在社会与人文的视角考虑,依然可以发现这段历史中厚重的华章。

  精彩片段:

  阿沛·才旦卓嘎:随着时代脚步前进

  阿沛·才旦卓嘎是全国妇联第四至第七届副主席。历任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主任,西藏地区爱国妇女联谊会副主任,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妇联主任和名誉主任。是第三至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她勇敢地走出家庭,组织和团结上层爱国妇女积极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积极引导西藏妇女参与公共事业和社会活动,为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尽心竭力。作为西藏著名爱国人士阿沛·阿旺晋美的夫人,她始终支持和理解丈夫的选择,与他志同道合,相濡以沫。作为养育了十二个孩子的母亲,在社会事务繁忙的情况下,她给予孩子们无限的慈爱,却并不娇生惯养,教育他们成为正直、无私、有文化、有知识的普通劳动者。

  六十年前,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我们都习惯称它为《十七条协议》。这个协议捍卫了祖国的尊严,维护了祖国的统一,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我有幸伴随阿沛参加和见证了这一历史事件,从那以后,我便进入了新的人生里程。

  我1915年出生在拉萨一个贵族家庭,父亲是宇妥·次仁旺堆,母亲是朗顿·齐梅玉珍。我在旧西藏生活了三十多年。在旧西藏,女性受到歧视,地位是极其低下的。旧西藏地方政府的法典明文规定:“勿予女子以议论国是之权利”,“奴隶与妇女不许参与军政事宜。”剥夺了妇女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在旧西藏出生于贵族家庭的女性没有一个是从政就业的。《世俗道德规范十六条》中要求,“莫听妇女言”。女性被称为“计免”,即劣生的意思。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困妇女,命价仅为草绳一根。有些寺庙的经堂还不允许妇女进去供佛。旧西藏普遍认为女性学习文化没有用,不用说广大劳动妇女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就算是出身贵族的女性,也只要求她们能识点字、写个信、记点事就行,更不提倡受中高等教育。妇女的文盲率超过95%。我的父母也是这样要求的,在我6岁时送到一家私塾学藏文,那家私塾离家不远,我都是走路去上学。当时我只念了两年私塾,只学会了藏文30个字母的大中小正楷书法,因没有学习文法,连简单的书信也不会写,以后就呆在家里,后来成家后靠自学学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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