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是创新基本药物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将假药杜绝在正规流通渠道之外,实时掌握流向的有效手段,也是便于政府快速组织调拨药品,解决问题药品及时追溯、召回等问题的重要方法。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西藏28家药品批发企业中,经营基本药物的批发企业有25家,其中22家企业已加入了药品电子监管网。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白玛桑布介绍,国家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自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近期,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基本药物实施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及统一配送,并将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情况作为评审基本条件之一。为推进西藏自治区基本药物的电子监管工作,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西藏下发了《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电子监管工作,要求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生产和经营企业及时加入电子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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