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纪委了解到,西藏山南地区科学技术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李湘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被撤职。
经查,李湘作为地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挪用农业专项资金,将援助资金、挪用的农业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李湘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西藏自治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湘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收缴地区科技局“小金库”剩余资金,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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