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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
 
闫党恩   发布时间:2015-06-29 11:04:0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昌都市统战民宗部门把加强寺庙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全市广大僧众整体素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一教育”、“一工程”、“一服务”工作,各项教育成效明显。

  开展“一个教育”活动。继续坚持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寺庙教育工作主线,抓住僧尼在寺庙集中的有利时机,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以弘扬藏传佛教寺庙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寺惠僧政策;2014年以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3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册,僧尼撰写心得体会1375篇;开展爱国爱教宣传服务活动524场次,受教育僧俗群众达25806人次,僧尼自发撰写心得体会742篇;开展反自焚宣传教育活动1200场次,受教育僧俗群众40000人次。

  开展“一个工程”活动。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双百培养工程”,积极联合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大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力度。以昌都市“一管四联三结”“六个一”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广交僧尼朋友,加强联谊互动,积极开展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望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后备人选的物色和储备工作,不断物色优秀宗教界代表人士并纳入到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数据库;积极组织僧尼前往西藏佛学院、北京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参加学习培训,内地学习考察,实地感受国家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加强宗教界人士使用和管理,其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各级人大代表以及各级政协副主席、各级佛协会长理事等人数逐步增加。

  开展“一个服务”活动。在全市寺庙中积极开展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下乡活动,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条例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惠寺利僧政策;宣讲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宣传藏传佛教“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的教义,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教育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珍爱生命;开展教规教义阐释、讲经活动,满足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2014年以来,市县级宣讲团深入378座寺庙,开展讲经传法活动940场(次),参学僧尼8688人,信教群众111320人次。

  (原标题:昌都市“三个一”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

(责编: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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