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西藏自治区纪委获悉,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黄羽天(正厅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黄羽天任职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私自出国(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和私分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问题涉嫌犯罪。
黄羽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羽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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