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城关区卫生局了解到,为了巩固和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城关区实施了《城关区孕产妇全程参与系统管理奖励办法》,城关区辖区内的农牧民、居民、待业人员、临时工孕产妇,到正规公立医院按时做产检并在医院分娩可领到1000元的奖励。另外,今年2月,拉萨市提高了农牧区孕产妇顺产、剖腹产的生活补助金,统一提高到500元。
按时做产检 住院分娩领1500元
为贯彻落实中共拉萨市城关区委员会《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医疗健民工程,实现病有所医,有效减轻辖区城乡居民群众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
城关区卫生局妇幼保健科工作人员介绍,自城关区实施了《城关区孕产妇全程参与系统管理奖励办法》后,住院分娩率从2013年的99.65%上升到了去年的99.84%。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都达到了100%。
据了解,根据《城关区孕产妇全程参与系统管理奖励办法》规定,户口在城关区管辖下各社区、乡的农牧民、居民、待业人员、临时工孕产妇只要到公立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时做5次以上产前检查,并在医院分娩就可以享受到城关区孕产妇全程参与系统管理奖励的1000元和拉萨市住院分娩的孕妇生活补助500元。
农牧区孕产妇 生活补助提高到50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计委结合拉萨实际,制定了《2015年拉萨市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方案》。
2014年,拉萨市7县一区的农牧民、居民户籍孕产妇,在医院住院分娩的孕妇顺产可享受100元的补助金、剖腹产补助金为300元,家庭贫困的孕产妇补助金为300元,在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2015年拉萨市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方案》中将拉萨市7县一区的农牧民、居民中在医院住院分娩的孕妇生活补助统一提高到了每人500元的标准。
(文章原标题为:《拉萨市农牧民产妇生活补助金提高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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