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驻村干部利用身边的实例,向农牧民妇女宣讲法律常识。摄影:新华社记者觉果 来源:新华网
中国西藏网讯 近日,西藏全区法院首个妇女维权合议庭在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成立。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联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西藏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成立则将西藏妇女的维权工作提升到司法实践的层面上来。
近年来,藏族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妇女,包括律师、空姐、医生、教师、企业家等。据西藏自治区妇联介绍,在2014年西藏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女性妇代会主任进村(居)“两委”比例达到100%,较上届的98%提高了2个百分点。
同时,西藏建立的地(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医药费用全报销,令孕产妇死亡率大大降低,平均寿命大幅度提高。
2013年6月,西藏首批“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成立,拓展了维权服务的工作领域。如今西藏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无疑是对妇女维权工作的进一步重视。西藏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周世英表示,拉萨市城关区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成立,标志着区法院和区妇联实现了资源的优势互补,开创了妇女维权工作新局面。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和法院主动加强沟通、合作,利用基层合议庭平台,促进妇女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边巴拉姆表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成立,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全市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她要求妇女维权合议庭实现诉非紧密衔接,抓好司法救助工作,保护好妇女合法权益。
近年来,国内妇女维权合议庭得到普遍推广。绝大多数地方法院与妇联组织合作,开设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可审理包括婚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外嫁女征地补偿款纠纷、女职工劳动争议纠纷等涉及妇女权益案件。
在维权过程中,有法官们指出,尽管在处理的时间上较以往大大缩短,但是“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传统思维仍在不少妇女思想深处挥之不去。“妇女维权合议庭”似乎并没有得到想像中的“青睐”。
从长远看,西藏妇女维权合议庭的设立只是个开始,是否会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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