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 “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6件。
西藏两会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马静
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德文介绍,西藏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积极行使立法权,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形成具有西藏特点、较为完备的地方法规体系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去年,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地方立法,共制定法规6件(无线电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志愿服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防雷减灾条例、国防教育法办法),审查批准1件(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完成全国人大14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王德文表示,目前,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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