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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探析
 
   发布时间:2014-09-27 13:31:00   来源:凤凰资讯

  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近年来,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立足西藏实际,全面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西藏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是对外履职的重要窗口,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也是推进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西藏辖区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工作部署,积极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不断完善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机制,成效明显。

  一是积极探索、建章立制,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2013年以来,针对辖区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薄弱的实际,修订并印发了《关于加强西藏辖区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加强辖区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的管理,确保热线规范运行,结合西藏辖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管理办法》;为全面、科学、准确考核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结合2013年执行情况,修订并印发《西藏自治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细则》。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全面履行职责夯实了基础。

  二是严格执法、查训结合,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检查工作。组织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对农行西藏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和西藏银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中行西藏分行、建行西藏分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对检查机构开展了相关金融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商业银行相关管理及业务人员对金融法律法规、人民银行规章制度有了进一步认识。

  三是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宣传。2013年,人行拉萨中支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进社区、进农牧区、进校园、进企业的“四进”宣传活动。“四进”宣传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农牧民的广泛参与,活动现场咨询人数达215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3万余份(本),通过金融机构短信平台,发布3万多条金融消费维权宣传短信。多家新闻机构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其中《西藏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将有新突破》被新华网采用,并被国内多家主流媒体转载。今年“3·15”期间,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西藏商报》连续刊登《西藏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知识问答》等金融知识。5月,又重点开展征信、银行卡、反假人民币、国债知识的宣传,并把重点宣传与商业银行机构的柜台宣传相结合。通过宣传,普及了金融知识,提高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方面,立足西藏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2014年8月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召开的工作现场会上,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就如何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其藏汉双语金融知识普及、深入较少民族地区开展金融维权知识宣传,得到总行消保局领导和兄弟行的表扬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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