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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非遗:古老文化焕发新魅力
 
张尚华   发布时间:2014-06-18 09:14:00   来源:西藏日报

  拉萨市尼木县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藏香制作技艺、塔荣藏戏;自治区级非遗项目5项:除国家级项目外,还有尼木藏纸制作技艺、普松刻板制作技艺、雪拉鼓制作技艺。

  “尼木县是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西藏自治区积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价值的深入挖掘和研究利用工作,非遗地方性法规正式颁布实施,非遗项目申报及名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得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3月31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并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文化领域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西藏自治区非遗保护迈向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开启了依法保护非遗的新篇章。”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和修改意见,今年3月底至4月初,区文化厅圆满完成35个第四批国家级项目相关后续申报工作。在近日文化部公布命名的59家第二批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中,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西藏唐卡画院榜上有名,使西藏自治区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增至4家。今年2月,西藏自治区启动了第一批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目前,各地各单位共推荐申报了46家单位或企业,非遗项目申报及名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壮大西藏自治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示范带动相关项目活态传承和有效保护,西藏自治区积极推荐申报藏族天文历算国家级传承人贡嘎仁增、藏族唐卡勉萨画派国家级传承人罗布斯达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即时启动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得到有效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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