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获悉,西藏现有各类湿地总面积为652.9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5.31%,居全国第二位。
从2010年1月开始西藏启动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并首次运用了3S技术与现地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布穷介绍,西藏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与第一次湿地调查结果同口径对比表明:西藏湿地面积增加了52.42万公顷,增加率为8.7%。其中自然湿地增加51.97万公顷,人工湿地增加0.45万公顷。
西藏湿地类型丰富,是世界上特殊的高原湿地分布区,有4个湿地类17个湿地型。4个湿地类分别是湖泊湿地、沼泽湿地、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
其中,包括湖泊湿地、沼泽湿地、河流湿地在内的自然湿地652.4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99.92%;人工湿地0.5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0.08%。
据了解,西藏湿地集中分布在西北部,那曲地区湿地面积最大,为299.3万公顷,阿里、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拉萨市、林芝地区和昌都地区分列二至七位。
布穷说:“据本次调查,西藏湿地动物中有鸟类57种、鱼类71种、两栖动物45种、爬行动物55种、哺乳动物132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47种,包括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20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27种。西藏湿地植物有591种,湿地植被有5个植被型组、11个植被型,植被群系超过81个”。
截至目前,西藏玛旁雍错和麦地卡2块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建立了拉鲁、然乌湖等各级别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9处,其中自治区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9处;共有13块湿地列入全国重要湿地名录;建立了多庆错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为依法保护管理湿地,西藏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拉萨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和《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目前,西藏已落实资金3.47亿元实施各类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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