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获悉,自2005年西藏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国家和西藏先后投入1.27亿元资金保护西藏非遗项目,使一批亟待抢救的西藏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
据介绍,2006年,西藏启动非遗普查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收集记录稿10万余篇,录音带、录像带近2000盒(盘),照片4.5万余张,初步摸清了西藏各类非遗项目1000余项,涵盖非遗所包含的10大类别,其中,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等类别的项目居多。
在做好普查工作的同时,西藏还因地制宜,因类制宜,对非遗项目实施分类保护,并取得初步成效,并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行为给予适当补助。
得益于一系列的保护措施,西藏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目前,西藏共有入选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2项(藏戏、格萨尔),国家级非遗项目76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8名,并基本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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