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宏发建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经自愿申报、县级推荐、地(市)审查、自治区审核,被确定为2013年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各地培育发展了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增加贫困户收入、调整农业结构、创立农产品品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1月,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等13家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此次被确定为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的有西藏宏发建筑有限公司、西藏珂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藏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地区旺达食品有限公司、日喀则市盛吉建筑工程队、西藏日喀则地区湘巴农牧产业有限公司、西藏江孜啊香糖醋大蒜加工厂、白朗县圣雄养殖厂、山南地区月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林芝新希望六和养殖有限公司、西藏芒康县藏东珍宝酒业有限公司、西藏常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每两年对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认定资格。
为切实做好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县扶贫办将切实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在扶贫贴息贷款、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上给予支持,帮助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形成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原标题:西藏确定12家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
(责编: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