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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拉萨排名第15
 
田沙沙   发布时间:2013-12-24 10:02:0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今年8月,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1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和提名资格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昨日,记者从拉萨市文明办了解到,22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测评结果,在城市文明程度测评成绩靠前的城市(区)中,拉萨在所有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中排名第15。

  在城市文明程度测评成绩靠前的城市(区)中,长沙市、青岛市、成都市位列所有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前三甲,拉萨位列第15。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参评城市(区)测评结果中,排名省会、副省级城市前三的依次是长沙市、成都市、济南市,排在末尾的是海口市,拉萨位列第14。

  拉萨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后,中央文明办将连续3年对该城市进行各项测评,第一年文明程度指数要达到测评指数的10%,第二年要达到测评指数的20%,第三年将会是一个综合指数测评,要达到测评指数的70%,这项测评实行的是“动态式管理,末尾淘汰”的制度,并不是被评上了文明城市,就会一直拥有这个称号,如有一年测评指数不达标就会被淘汰。”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拉萨市按照中央文明委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旅游、“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活动,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拉萨市还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课外活动阵地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道德建设、环境面貌的改善是长期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为迎接下一年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指数测评,拉萨市将继续坚持以文明创建促发展,进一步强化抓手,创新方式,搭建载体,丰富内容,推动全市文明创建上新台阶。”该负责人说。

  (责编: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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