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拉萨市曲水县才纳乡协荣村的“协荣仲孜”,是融唱腔、道白、舞蹈三位于一体的一种表演艺术,距今已有几百年的悠久历史。今年,国家划拨56万元专款,将表演队人员增加到15人,并添置了演出服装和道具,极力保护和传承这一藏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艺术。
近年来,拉萨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传承、保护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6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5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序开展
近年来,拉萨市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拉萨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具体要求和保护范围、制度等,确定拉萨市群众艺术馆为保护工程的具体实施单位,各县(区)分别落实1名负责人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络,确保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全面铺开。同时,每年召开会议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下一年的主要工作,提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并与各县(区)和相关单位签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责任书。
拉萨市抽调专人深入各县(区)广泛开展民间艺术的搜集与整理工作,走访调查民间艺人100余人次,收集各类遗产80余项,并进行大量实地拍摄、资料收集和文字整理工作,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对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拉萨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拉萨市建立档案进行管理。2008年建立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公布四批市级代表作项目25个。先后整理、出版图书《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传承文化 见证历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