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将出台实施细则,与此同时全区7家银行机构表示将以承诺书的方式面向社会承诺保护金融消费权益的具体职责。
21日,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举行了区内各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会上讨论了《西藏自治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问题。包括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在内的7家自治区内银行机构共同表示,将以承诺书的方式面向社会承诺保护金融消费权益的相关职责。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在会上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推进西藏地区金融业稳定的必要条件。首先必须要处理好金融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问题。其次就是要建立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制度。
据廖凤华副行长介绍,于今年年初成立的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正在以“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为主题在全区陆续开展宣传教育“四进”工作,即金融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牧区、进企业。首站则选在了日喀则地区海拔4500米的定结县琼孜乡,以“反假人民币和征信知识”为主题,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廖凤华副行长介绍,即将在全区开展的“四进”工作主要包含两大内容:一是着力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及其内涵的理解,提升其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二是教育金融消费者合理使用权利、及时履行义务,并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合理的消费观念,根据自己的购买能力、判断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会议要求,人行拉萨支行将立足西藏实际,尽快开通消费者投诉热线,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尽快建立各自的投诉热线,并定期向人行拉萨中心支行汇报投诉处理情况。
(责编: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