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公布了101个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拉萨市共有10个项目入选。
“这10项涵盖了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及民俗。其中,包括雄色寺觉鲁、拉萨扎念弹唱、阿谐3个传统音乐类;拉萨堆谐1个传统舞蹈类;拉萨堆绣唐卡1个传统美术类;阿嘎制作工序、藏靴制作技艺、西藏黑玉石雕刻技艺、拉萨布制面具制作技艺4个传统记忆类;嘎玛堆巴(淋浴节)1个民俗类。”拉萨市文化局党组书记王德隆介绍道,截至目前,拉萨市共有76个不同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6个传承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项,自治区级31项,市级25项。国家级传承人12人,自治区级传承人21人,拉萨市级传承人33人。
多年来,拉萨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国家、自治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
谈到下一步的非遗保护工作,王德隆表示,拉萨市文化局将继续加大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及传承、保护等工作,争取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名录,以便得到更好的传承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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