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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民生大礼喜迎春节藏历新年
 
赵书彬   发布时间:2013-02-06 10:40:0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近日,为切实关心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切实关心“三老”人员和基层干部职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养老金等12项民生政策标准。

  一、提高企业离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提标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可达到3043.2元。

  二、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月人均90元提高到105元,人均增加15元。

  三、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增加40元。

  四、提高农牧区医疗制度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340元,人均增加40元。

  五、自201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提高学前补助、义务至高中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定额提高200元,提标后每生每学年补助标准分别为:二类区2600元,三类区270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2800元。

  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750元。

  七、提高农牧区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等“三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月人均增加50元。

  八、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标准,全区村“两委”干部(村支书和村主任)基本报酬年人均增加816元,业绩考核奖励补助年人均增加233元;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年人均增加407元,业绩考核奖励补助年人均增加119元。

  九、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到2600元,年人均增加200元。

  十、提高村医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增加100元。

  十一、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增加100元。

  十二、提高护路联防队员待遇,在原标准基础上月人均增加100元。

(责编: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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