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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确定40家烟花爆竹合法经营点
 
黄伟虎   发布时间:2013-01-19 14:42:00   来源:人民网

  随着春节和藏历新年临近,市场上人们对烟花爆竹的需求也逐渐旺盛起来。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上烟花爆竹零售及燃放安全,1月14日至18日,拉萨市安监局、拉萨市公安局三处、城关区安监局、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四部门联合开展了2013年全市“两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审查、布点工作。

  布点范围经过严格审查

  拉萨市城关区安监局局长格桑次仁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中的规定和要求,今年烟花爆竹的布点远离了老城区以及人口密集区域。结合自治区实际,今年的布点范围拟定为城关区纳金乡藏热路、纳金路尼霞苑以东、夺底路以北 、娘热北路(市粮食局以北)、当热西路、曲米路、民族北路、八一路、北京西路、金珠西路等路段。

  “但并不是只要处于这些路段就可以开零售店了,我们还要严格筛选,对消防安全不合格、间距不达标,特别是零售场所上下位、左右为网吧、加工店或人员密集的区域将坚决不予考虑设点或核发经营许可证。”格桑次仁介绍,烟花爆竹的布点只能选择在人员较为稀疏、商贸活动少的区域,虽然这样布局会给烟花爆竹零售商带来一定影响,但考虑到节日期间市民和市场安全,这样布局还是比较合理。

  93家申请40家获准发证

  格桑次仁说,经过对全市范围内93家申请登记临时(零售)经营点的现场勘查、严格筛选和交流沟通,将拟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40家零售经营点确定为2013年“两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经营办法对象,近期将为他们颁发经营许可证。“在布点审查的时候,很多商家都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那里不能布点,我们只能从各个方面一一对他们解释,而有些商家虽然符合条件,但按照先登记优先受理原则,我们也只能劝他们放弃了。”格桑次仁说。

  据了解,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日期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之后,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将由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统一全部收回。

(责编: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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