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西藏拥有十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近年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全区生态保护,全面推进森林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和群防群治工作,为保护西藏的碧水蓝天作出了贡献。
打击犯罪 确保生态安全
2012年4月,林芝地区察隅县察隅镇林区发生一起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案。案发后,察隅县森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依法起诉,使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2年,西藏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7次,办理案件26起,收缴野生动物皮236张、野生动物(头、只)63个、野生动物制品64件、林木117.28立方米。
为建设生态西藏,西藏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惩治了一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十一五”期间,西藏森林公安机关受理各类案件384起,其中刑事案件47起,破案46起,破案率达到98%;森林行政案件310起,查处283起,查处率达到91%;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7起,查处27起,查处率达到100%。开展了3次保护藏羚羊的专项行动,破获两起非法运输、收购藏羚羊头(角)案,成功抓捕了“4·20”特大非法捕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案中的3名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