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通过优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农牧业种质资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合理开发利用生物物种资源,控制过度采挖,严禁掠夺式的开发方式等,加强了西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
记者了解到,2011年,西藏自治区争取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达到330万元,用于完善拉鲁湿地、雅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以及慈巴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落实资金4760万元用于加强然乌湖和麦地卡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高原二号”、“夏季攻势”、“亮剑行动”等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这份最新的公报可知,目前,西藏自治区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高等植物6400多种(其中,维管束植物5700多种,苔藓植物700多种),隶属270多科,1510余属,有855种为西藏特有,有特殊用途的藏药材300多种,野生脊椎动物798种,已有125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的1∕3以上,有196种为西藏特有。西藏野驴、野牦牛、藏羚羊等物种为我国特有的珍稀保护动物。此外,西藏自治区还有多种特殊的裂腹鱼类,其种类和数量均占世界裂腹鱼类的90%以上;鸟类488种,其中有22种为西藏自治区特有鸟类;昆虫类近4000余种。同时,据初步统计,西藏自治区水生生物中的浮游动物760多种,其中,原生动物458种,昆虫208种,鳃足类56种,水生植物中硅藻类共计340种。
截至2011年年底,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包括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市、县级24个),保护区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已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其中包括国家级1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的逐步建立,为西藏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更好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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