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1日上午召开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上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西藏自治区实施城镇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民办学校定额免费补助政策。至此,西藏全区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免费“三包”政策延伸扩大到15年的目标要求。
目前,西藏自治区已经实行农牧区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免费政策。为了全面实现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目标,西藏专门出台了实行城镇学前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和对象为西藏全区城镇幼儿园,包括民办及其他部门办的在园幼儿,年生均免费标准拟确定为3600元。
政策还明确规定,民办及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如果按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享受免费补助,则必须接受由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确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自治区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后收取差额部分;如果不享受财政免费补助,则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幼儿保育教育成本,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保教费、交通费 、幼儿读物、杂费收费标准,报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据了解,2012年秋季学期西藏自治区城镇幼儿在幼儿约38400人,按照年生均3600元免费标准计算,2012年秋季学期需要城镇学前教育免费教育资金6912万元。
(责编: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