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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改善文物建筑消防环境
 
陈沸宇 韩俊杰   发布时间:2012-08-13 09:52:00   来源:人民日报

  西藏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推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实现了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技防”和“人防”的和谐发展、相辅相成,极大改善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环境。

  近年来,中央和西藏高度重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投入大量资金对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等硬件进行改造。“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西藏申请资金总额达5.7亿元,共对扎什伦布寺、夏鲁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等22个文物建筑单位进行维修保护。其中,配套安排了这些单位的安全消防技术防范、给排水电气线路改造等工程。近3年来,自治区财政和文物保护经费投资近1亿元,对全区4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应急维修。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重点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西藏博物馆、山南历史博物馆等实施了技防系统工程,自治区文物局筹措资金近1000万元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线路改造项目和灭火器的配备工作。

  西藏公安消防总队政委琼色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公安机关主管和消防专业部门加强管理,各文物单位自觉维护,广大信教群众和国内外游客模范遵守,有效确保了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西藏文物、消防等部门制定了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文物、消防部门每年与所辖文物单位签订责任书。针对文物建筑单位火源、电源、烧香拜佛动态监控难的问题,西藏在布达拉宫等一批重点文物建筑单位建成了视频火灾监控系统,并引入先进的防灭火技术装备。各驻寺消防大队逐步探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寺庙防火方法,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酥油灯与可燃物的距离,规范寺庙厨房的防火间距设置,对寺庙内电器功率、电灯瓦数等作出要求,每日按时逐个熄灭寺庙内的香炉。大昭寺还搬移出了原本设置在寺庙内的千盏酥油灯房,目前,部分寺庙正仿效大昭寺的方法,将一部分明火源搬移出寺庙。

  布达拉宫管理处处长琼达说,消防队通过深入持续的宣传教育,逐步规范了僧侣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提高了僧侣及相关工作人员“会排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逃生”的“四个能力”。

(责编:飞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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