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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免征高新技术文化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2-05-02 15:02:0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今年,随着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拉萨市民族手工业园、“藏艺文博园”等建设,西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逐渐走上轨道。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曾指出,西藏将通过5年发展,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3%以上,成为支柱产业。自治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也确定今年将大力建设文化发展强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转变。

  为了推进文化发展繁荣、做大做强文化产业,西藏依托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采取特殊扶持奖励措施,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到底有哪些扶持优惠政策?在此将一一进行解读。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去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部署文化建设,区党委即将出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我区文化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去年,区国税局下发的《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关税收优惠的通知》,日前,自治区国税局对国家及西藏涉及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汇编。那么,我区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自治区国税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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