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始终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保障基本文化权益作为文化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牧区,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全面加快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步伐,全面启动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文化设施条件了得到了显著改善。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投入3.4亿元,专项用于西藏文化设施建设、设备配置、队伍建设和活动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建成了31个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73个共享工程县支中心、14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00多个共享工程基层点。目前,自治区、地市、县、乡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西藏自治区还充分利用各类文化设施和文化队伍,每年组织举办特色文化艺术节、文化调演等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文化活动近200次,有效带动了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和少儿、老年文化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有效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拉萨雪顿节、日喀则珠峰文化艺术节、林芝大峡谷旅游文化节等一大批具有区域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群众性文化节庆得到创新和发展,已经成为地域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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