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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新参保人员明年可享受医保待遇
 
王立   发布时间:2011-12-24 14:22:0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日前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获悉,2012年拉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新参保人员从明年1月1日起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拉萨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赵小玲告诉记者,今年医保缴费标准跟去年一样,拉萨市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60元(统筹标准是每人每年28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160元,市财政补贴40元,县级财政补贴20元),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内地西藏班的学生,每人每年缴费30元。拉萨市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到户口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统一办理即可。需要参保的个人也可拨打拉萨市医保中心电话6361584咨询。

  拉萨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说,如果参保人员因违法犯罪,酗酒、打架斗殴、自残、自杀、吸毒、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工工伤、女职工生育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符合规定部分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及生育保险基金解决。同时,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持本人医疗保险卡和居民身份证,以便医院核实患者身份并录入费用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没有携带医疗保险卡就医,应向医院说明情况,并于3日内将医疗保险卡和居民身份证交给医院办理补录手续,否则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先行支付。

  该工作人员还说,目前拉萨市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计算机网络实时结算,参保居民在本地住院携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医保卡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如需异地就医应先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以方便日后结算报销。

(责编:田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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